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
基层担心煮成“夹生饭”
    2007-02-27    本报记者:张周来 丁文杰 郭远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2年以来,我国逐步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核心是落实人员编制和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记者不久前在湖南、广西、江西等地调查了解到,一些地方水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基层水利工作者认为,地方落实改革方案存在较大难度,目前成效并不明显,要警惕改革成为“夹生饭”。

定员、定编易财政如何定补难

    广西南宁市横县石塘镇刘村电灌片管理站在改革前编制41个,改革后编制被压缩至25个,但实际上管理站目前只有12人。“一方面没人愿意来这个站工作,另一方面,目前的12个人工资都没法解决,再增加人更养不活。”管理站站长林德说。
    记者了解到,横县的水管体制改革方案中除了对刘村电灌站的编制问题予以确定之外,还把电灌站列为县财政补贴单位,退休人员费用的70%和在职人员费用的30%由县级财政负担。
    林德告诉记者,虽然这几年县财政每年都想方设法给站里补贴,但实际上真正按照这一比例执行的,只有最初的四个月左右,其他补贴都是视情况而定。“更困难的是,改革要求我们必须达到25个编制,其他政策却没有落实到位。”林德说。
    由于财政补贴的随意性较大,管理站每年经费缺口约10万元无从解决,从1994年来拖欠职工总额达102万元。维修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林德甚至不得不到附近一些废旧市场搜买二手机电配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横县去年财政收入才3.53亿元,全县财政供养人员2.1万人,对国有水管单位的财政补贴实际上很难顾及。”横县水水利局工管站站长何焕华说。
    据南宁市水利局局长蒙天森介绍,南宁全市95个国有水管单位目前还有两个县区10个水管单位的财政支持没有到位。记者在湖南、广西、江西了解到,一些地方财政收入总量不大、底子薄、自身负担重,即便出台了改革措施,目前落实却遇到了障碍,一些基层水利干部感叹:“出台办法容易,能否实施还是未知数。”

“一刀切”“分步实施”可能引发新矛盾

    在湘桂赣一些已经出台改革方案的地方,水利部门提出了一些有借鉴意义的做法。截止到2006年9月初,江西省326个水管单位中有316个已批复改革方案,出台率为96.9%。南昌市专门建立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水利工程年度维修养护经费标准”从制度措施上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行的资金渠道。江西安远县也设立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基金,解决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后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问题。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地方改革进程中“一刀切”和“厚此薄彼”现象值得注意。根据有关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实行改革进度与项目审批、投资挂钩的制度,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水管单位、县(市、区),省水利厅暂不安排下一年度水利项目投资计划,也暂不安排其建设项目的各类审查、审核和审批。
    但一些基层水利工作者向记者反映,这种“强推”的办法值得商榷,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至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毁设施恢复重建应该排除在外。如果这样强行推进,改革可能出现“夹生饭”,而原本困难的地方更加困难。记者了解到,同样的办法前些年也在广西推行,但没能真正落到实处。另外,一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分步改革的办法,但这种“厚此薄彼”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稳定。从2005年开始,湖南衡阳市在水管体制改革中首批解决了部分水管人员的财政供养问题,即1983年吸收的一批水管员和现任水管单位的正职一把手纳入财政供养,目前已经有400多人得到补贴,他们每年可以拿到6000元到1.2万元不等的财政工资,但其余水管人员至今没有着落。衡阳市水利局局长李安称,目前衡阳市还有不少水管单位人员面临着有队伍没保障的尴尬处境,部分准公益性的水管单位还无法得到财政补贴。“余下的1000多人财政无力解决,至今也没有好的办法。‘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些‘老水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就像坐在火山口上。”李安说。

基层呼吁上级财政给予支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水管体制改革仍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对体制改革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为,各项改革都是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惟独水管体制改革需要政府给编制、补经费,从而积极性不高,采访中不少水利职工这样反映。一些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片面理解水管体制改革,甚至提出不合实际的人员编制和经费。
    二是改革进展十分不平衡。一些地方财政困难的县市,改革难度大,进展缓慢。记者接触到的一些人员过多、经费单位负担过重的水管单位,真正可行的具体改革方案实际上至今还没有出台。
    三是改革落实不到位。一些水管单位的改革方案没有解决编制和管养经费等具体问题的条款和措施,缺乏可行性,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明确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二是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未落实到位,有的仅仅明确经费的来源渠道或者拨付原则。
    “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多部门应该形成合力,但目前来看几乎都是水利部门在大声疾呼,没有财政、编制、社保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推进改革十分艰难。”广西横县水利局副局长覃光明说。
    “改革要求对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实行全额财政供养,准公益性的实行财政补贴,靠的都是市县级财政。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在我国中西部许多地方,县市级财政是十分薄弱的。因此推进改革还需要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的财力支持。”湖南衡阳市水利局局长李安说。
    广西鹿寨县水利局局长刘春生建议,国有水管单位可以尝试实行收支两条线,即业绩达到一定水平应当保证水管人员的基本待遇,超过部分适当奖励返还,这样有利于水管队伍的稳定,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想办法提高经济效益,在提高创收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减轻财政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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