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入股是撬动文化产业杠杆
    2009-09-30    作者:李向东    来源:证券日报
    今年73岁的张贤亮有两种身份:身为作家,他曾三次获得国家级小说奖,他的九部小说被搬上银幕,作品被翻译成27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副主席、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宁夏分会主席等职,并连任第六、第七、第八和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身为企业家,他是镇北堡西部影城董事长,他以“出卖荒凉”著称,将影视城打造成为宁夏重要的人文景观和旅游景点,被誉为“中国一绝”。可以说,华夏西部影视城的成功,证明了在市场经济社会发挥人的智慧与管理的重要,为较为滞后的西北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经济提供了一条思路。在9月13日举行的宁夏文化产业高峰论坛上,张贤亮针对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与资本运作的问题,提出“知识产权入股是撬动文化产业的杠杆”的独到见解,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张贤亮首先举例说明中国四大发明中纸张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密切,进而以中国古代丝绸和瓷器在西方的畅销为例,他认为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在西方畅销的原因主要在于其所附加的中国文化,中国曾经是举世无双、独行天下的文化产业大国。
  他提到,自上世纪5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开始,政府将文化产业纳入政府管理,中国只有属于政府管辖的文化事业而无文化产业,阻碍了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文化上却远远逊于经济的发展,所以文化体制的改革显得尤为紧迫。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幕拉开后,原来由政府管辖的一些文化事业单位逐步改革为民间自主经营,政府也加大对文化事业基础设施上的投入,我国文化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但文化产业主体还是要靠民间的力量发展,所谓政府办文化事业,民间做文化产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让有创造性、创新性的文化人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张贤亮认为只有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文化产业化的途径提高社会整体文化和国民的文化素养,必须突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90年代初,专利技术在组建公司时也可作为资本,说明我们承认知识包括专利技术是生产的要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在生产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今年,湖南、山西、武汉等地纷纷出台了知识产权入股的规定。知识产权可作为资本入股组建公司,最高比例已可达到70%。
  他认为,目前文化产业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有创造能力的的文化人无资金,有资金的生意人没文化。如果让他们的技艺特长可以作为知识产权即无形资产参股,与出资方协商出一个合适的比例,共同组建公司进行规模化生产,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样做的另一个显著好处是,可以很好的传承、保护一些中华民族的传统非物质文化,使其避免失传的危险。
  文化产业是知识、设计、策划、个人心智的创意创新的产业,要让设计策划者、创造创新者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最佳手段就是要他们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成为投资主体的一部分。承认文化创造者、创新者的知识产权即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各种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资本参股组建企业,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要承认知识智慧、设计策划包括品牌信誉是文化产业中的重要要素,要把无形的资产量化为资本作为股本组建规模化经营。
  前不久,国家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如果借鉴张贤亮提出的“知识产权入股是撬动文化产业的杠杆”这一理论,协调好知识产权和资本运作两者的关系,有可能会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高潮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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