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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3 记者:张文凌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03-23 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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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云南由于怒江开发、桉树发展、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给云南的社会形象带来了负面效应。但是,实际上,云南长期以来都在默默地为全社会做着巨大的生态贡献。”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段昌群教授说,他们用国际通行的生态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估算发现,云南的森林、农田和水生生态系统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价值每年高达3357.08亿元。但是,云南部分地区长期承受着保护的压力,有山不能开,有水不能用,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十分突出。
“国家公园的建立将有利于解决这一矛盾,是一种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有效模式。”段昌群说。
在今年初召开的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等新型生态保护模式”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2月1日,一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在该省启动。
据介绍,国家公园是世界各地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它让公众在较小的面积内欣赏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同时使大面积的区域得到保护。
作为一个旅游品牌,国家公园是世界各国吸引旅游者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国家公园产生的旅游收入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美国的57个国家公园每年吸引近3亿游客,其中,黄石国家公园在9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用1%的开发面积吸引了300多万世界各地的游客,带动周边地区实现5亿美元的经济收入,旅游业在当地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由过去的30%变为82%。
目前,我国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主要是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的方式进行。有专家指出,现行的管理体系存在诸多缺陷: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分别由建设部门、林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而这些部门强调的是游览,对环境保护考虑较少。而且强调对单一资源的保护,不符合生态系统组成结构的整体要求,不从全局考虑也无法实现保护的目标;自然保护区由林业部门管理,但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同一层次的保护区由多个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管理中过分强调保护作用,把保护与开发隔离,甚至形成对立。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的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建立国家公园刻不容缓。这不仅可以实现‘以人为本’的生态保护模式,而且可以排除与保护目标相抵触的开发方式和占有行为。”
据悉,目前国内很多省区在旅游业发展中都高度关注国家公园理念的引进和推广,四川、江西、新疆等省区已着手开展国家公园的建设工作。
2003年,云南“三江并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尽管三江并流区域内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面积只有170万公顷,却使它成为了中国境内迄今为止面积最大的世界遗产地。
但是,“三江并流”申遗成功以来,各方利益也蜂拥而至,使三江并流区域的自然生态、文化以及当地民众的利益都面临巨大挑战。2003年,云南省政府研究室提出了在滇西北地区建设一批国家公园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据悉,云南将在滇西北地区先建香格里拉、老君山、怒江大峡谷三大国家公园,在此区域内展示雪山冰川、高山草甸、湖泊湿地、杜鹃花海等自然景观以及多民族风情,满足科研、科考、教育和徒步探险等不同需求。
专家表示,云南是最有条件建成国家公园的省份,也是准备最充分、最全面的省份。国家公园的建设,将在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能源建设、旅游业、矿业发展等多方面产生影响,促使公路、铁路、水电站建设中忽视生态影响的现象发生改变,使全社会加深了解云南生态环境的现状,让游客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拥护者和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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