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用“抗皱”等说法
    2007-01-15    记者:李文华    来源:《市场报》2007-01-15 8版
  SK-Ⅱ等事件让有关部门和众多消费者更加注重化妆品的安全,同时也加速《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的出台。目前,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经结束公示,将于近期出台。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列出了近百个禁用字眼,如“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不能再出现;新规范中还规定了“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
  记者在北京各大商场的化妆品柜台上看到,新规范中“虚假夸大用语”如“特效、超强、速效”等,在所售的化妆品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禁用词汇”在市场上也比较普遍,如欧莱雅抗皱系列产品中的复颜抗皱紧肤霜和复颜抗皱紧肤眼霜就直接把“抗皱”用于产品的命名;而对于“高于SPF30的防晒品将只能标注SPF30+”的规定,目前市场上雅漾、碧欧泉、理肤泉、资生堂在内的几乎所有化妆品品牌都拥有SPF50甚至更高的防晒品。此外,“高效润唇膏”、“7天减肥见效”等字眼在一些化妆品上也很容易找到。
  “产品标注的‘全效’、‘特效’,咱也不知道,商家说好就好。”一位消费者何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问及销售人员是否知道类似“特效”的用语今后不能再用时,他们有的表示“知道”,而大多数表示“不大清楚”。记者在采访中还看到,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化妆品品牌都会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作产品宣传。但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后,这样的宣传名义也将被禁止。
  尽管《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列出的“禁用词汇”有近百个,但记者在市场上采访时发现,一些与禁用字眼意思相同,但表达方式相近的用语也随处可见。如“抑油”代替“控油”,“修复细纹”代替“消除皱纹”;另外诸如“提升肌肤净白还原能力”和“去除黄气、暗哑”等用语,似乎还对化妆品的功效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夸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规范出台后将要求目前市面上相当部分的化妆品进行标签更换,这势必增加生产企业的成本。业内专家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同时,新标准可能会使整个化妆品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尤其是部分添加违禁成分而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将退出市场,而标准也将加速淘汰一部分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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