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大造林”再追踪
    2008-07-07    作者:贺勇    来源:人民日报

  由于地下水位降低,通辽市开鲁县万里大造林公司名下的部分成材杨树林长势不好。本报记者 贺勇 摄
  7月6日,“万里大造林”案的追逃工作有了新进展:当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发布消息称,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市场监管中心主任陈晶投案自首,公安部B级通缉令上的4名“万里大造林”逃犯已经全部归案。
  经内蒙古警方查证,2003年以来,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人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所谓“速生丰产”杨树林,变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销售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等多种经济犯罪。

涉嫌传销、转移资金,露出犯罪马脚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2004年1月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此前陈相贵在辽宁也设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经营一度非常“红火”。那么,公安机关是如何选择立案时机的呢?
  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介绍说,有关部门很早就开始关注万里大造林公司,但由于这家公司的活动具有很强的伪装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影响了对它的适时定性。
  2007年,公安人员掌握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实行传销性质的销售提成模式的证据:公司通过招聘、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通过他们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业务人员的报酬及晋级根据其销售业绩和发展下线人员规模来确定,各层级业务人员形成金字塔结构,自上而下逐级按比例提成并复式计算团队薪酬。
  公安部门认为,如果不及时查处,会有更多的投资群众上当受骗,立案查处的时机也已成熟。
  选择这个时机立案的另一个原因是,银监部门通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万里大造林公司账户上约五六千万资金“不翼而飞”。这表明,陈相贵等人可能感觉到公安机关在调查他,已开始转移资金。
  2007年8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正式立案侦查。
  22日12时,办案民警在呼和浩特市的一家宾馆成功抓捕陈相贵。23日13时,专案组民警在通辽市对已被控制的刘艳英宣布刑事拘留。此后,全国相关省市公安机关也展开侦破工作,万里大造林各地分公司一些骨干人员相继落网。

“高回报”、“零风险”,骗局迷雾重重

  “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听信这一诱人的承诺,全国有3万多名群众带着对财富的期盼,把自己的积蓄甚至是借款投入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
  “万里大造林最大的谎言就是高额回报的承诺。”范新义说。
  万里大造林公司主要业务就是搞“合作托管造林”,基本运作模式是在内蒙古通辽、赤峰、兴安盟等地以每亩几元、十几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承包(租赁)荒沙地种植杨树树苗,或直接购进二手杨树幼林,然后以每亩2660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林木所有权。
  购林人出资认购“林权”后,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签订合同,将所认购林木委托万里大造林公司管护,2660元价款中的830元作为8年至10年的林木管护费。该公司承诺为购林人办理《林权证》,向保险公司投保,还承诺8—10年管护期满后,每亩林木蓄积量最低为12—15立方米。按公司的说法,以认购时每立方米500元的价格计算,投资人的收益就相当可观,何况林木价格还在逐年上涨呢。
  认购前,万里大造林公司还向群众出示“哲林4号杨”生长状况的证明:8年生平均生长量为树高17.7米,胸径24.5厘米。
  这样的一个“证明”是从哪里来的呢?经过有关人员调查,“哲林4号杨”在通辽地区1991年作科学成果鉴定时,鉴定报告数据是9年生最佳生长量为树高17.7米,胸径24.5厘米。显然,万里大造林公司故意将最佳生长量数据当作平均生长量来宣传,纯属虚假夸大。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指标,营造杨树人工速生丰产林,必须土层深厚,有淤灌条件。按此标准进行经营管理,8年时每亩蓄积量为7.3立方米,10年达到10立方米。
  对比万里大造林公司干旱、贫瘠的荒沙地条件,不难看出其所谓的速生丰产杨树林项目既违反林业科学规律,又违背经济成本核算常识,其向群众承诺8—10年每亩蓄积量最低为12—15立方米是根本达不到的。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又需要大量后续资金注入。事实上,案发前公司的资金链已经严重紧缺、入不敷出。一旦没有新的售林收入,万里大造林的神话就要破灭。
  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宣传中还声称,如果林木蓄积量达不到承诺的数量,会用自有林地补足或担保,而且还向保险公司投了保。因此,投资人是没有风险的。
  事实是这样吗?2006年年底北京亿霖木业公司林地传销案被查办后,陈相贵开始了自我伪装。公司宣称,一旦速生林有意外,就用大兴安岭的20万亩原始森林和公司的其它自有林来担保补足。事实上,根据《森林法》,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就是说,任何地区每年的采伐数量都是有计划和限额的。无论是客户认购的林子,还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自有林,想变现都必须办理采伐证。而如此大面积的采伐证根本不可能办下来。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合同中对此却偏偏只字不提。所谓的自有林地担保无疑只是个幌子。
  至于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保的是受灾险,如风灾、雪灾、火灾、雹灾、盗伐等等,并不是投资收益险。当投资者的树长不成,或者根本不能采伐变现的时候,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一点上,万里大造林恰恰没有向群众说明。

买飞机、拍电视,包装蛊惑人心

  范新义说,这么多群众上当受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陈相贵善于虚假宣传。
  万里大造林公司一般都会安排客户到总部参观。占地数百亩、拥有20多栋别墅的万里庄园,看上去非常壮观,公司还宣传拥有5架专用飞机,实力绝非一般。实际上,万里庄园是以每年60万元租来的,所谓的5架专用飞机是花50万元买来的报废飞机,根本不能飞,就为宣传造势用。
  陈相贵还利用了公众对社会“名人”、“明星”的信赖。万里大造林起步之初,他就扯上了小品作者何庆魁等人,以博得东北三省父老乡亲的好感。为把自己包装成“名人”,从未演过戏的陈相贵钻进电视剧《刘老根2》,扮演了一个绝对正面的角色。
  据统计,2006年至2007年7月31日,万里大造林公司向全国405家媒体投入了5400余万元,做有偿新闻或广告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万里大造林”案中,投资购林的共有30166人,而在内蒙古只有451人上当,在万里大造林公司总部所在地通辽,只有20多人参加购林。许多当地的农民说,种树又不是种金条,要是种树那么赚钱,自己早就种了。因此,专家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该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投资。
  多数购林人并未到现场实地察看,只是听信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虚假宣传就出资购林了。专家说,投资群众应该对各种形式的“高回报、零风险”宣传持理性质疑态度。高回报、零风险,往往意味着一个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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