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还有一个动机,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推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设计和确立的法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实际运作起来。”这是参与上书人大建议修改“拆迁条例”的北大法学教授姜明安在为本报所撰文章中透露的。
  2009年12月,沈岿、王锡梓、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等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消息一经披露,反响巨大。国务院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先后邀请五位学者座谈,确定将修改近年来屡遭诟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近日,参加上书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特为《经济参考报》撰文详细介绍了他们五位学者建议修改“拆迁条例”的出发点。 【详细】
姜明安:我们为什么要建议审查拆迁条例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9年12月,我和北大其他4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助长了一些地方领导人违反科学发展观,过分依赖“卖地”和发展房地产业发展当地经济的发展思路、发展政策。
  其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
  其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反《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明文规定。
  其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构建和支撑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其五,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除了上述考虑以外,还有一个动机,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推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设计和确立的法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实际运作起来。详细
北大五教授上书修改“拆迁条例”(原文)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之中,在这一进程中,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被拆迁人自焚、当事人与政府对峙等极端事件。这些事件不仅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激化了民众与政府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房屋拆迁及其所引发的种种矛盾,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详细】
姜明安教授就拆迁问题答网友问
  艳阳天:姜教授,我想请教您一下,您觉得拆迁条例废除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不废除,会不会有进一步的修改,如何修改?
  姜:《拆迁条例》应会很快被废除。国务院法制办已邀请我们几位学者对他们制定的即将取代《拆迁条例》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暂定名)进行座谈,听取我们对新条例的意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