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发展低碳经济要打好时间差
    2009-08-25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必然之选

  我们应该正视气候变暖的不确定性,但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无所作为。低碳发展的趋势是很清楚的。

  问:低碳经济概念提出的基础是什么?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低碳经济的概念是围绕应对气候变暖提出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综合评估结果表明,1750年以来,人类活动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之一;近50年全球大部分增暖非常可能(90%以上)是人为活动的结果,特别是源于化石燃料的使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代表了科学界的主流声音。尽管目前低碳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低碳经济或低碳发展符合能源转变的长期趋势,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策略。

  问:可是按这种说法,碳排放导致气候变暖的理论只适用于有限的时间段(50年),而且这个理论不成立的可能性还有10%。有部分学者,特别是国际政治学者认为“低碳”可能是发达国家用来抑制发展中国家的手段而并非真正出于气候考虑。您怎么看?

  王毅:我们应该正视气候变暖的不确定性,但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无所作为。第一,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各种证据表明,气候变暖正带来越来越多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威胁,从战略角度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最坏可能的发生。第二,气候变化已经不是纯科学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大国,我们应从未来中国的长远发展、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及政治经济的综合考量来认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第三,尽管在低碳经济发展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重大挑战,但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来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低碳发展也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它可以为我们应对包括金融危机在内的一系列挑战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最后,减排的核心是减少化石能源使用。 抛开低碳经济不说,从能源发展的角度看,化石能源最终将消耗殆尽,人类必须走向利用低碳或无碳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问:这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王毅:低碳发展的趋势是很清楚的。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不可能完全不承担防止气候变暖的责任。其次,一系列减排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可能会促使21世纪前期发生一次新的技术革命。比如如果各国达成协议将全球气温稳定在增温2度或低于“危险人类干扰水平”的温度水平,这个政治决策将会创造很强的需求,并带动相关技术进步。中国应该抓住这个机会,以使中国在未来全球结构性转变的过程中占领综合竞争的制高点。第三,金融危机以后,下一步的增长点在哪里,找一个新的经济启动机,低碳取向必然是重要选择之一。第四,中国长远的发展不能总是靠石油、煤等一次能源的大量消耗。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也要考虑发展低碳经济。由于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中国的低碳发展应采取与发达国家不同的目标、发展路径和优先行动。综合上述因素,中国走可持续的低碳发展道路是毋庸置疑的,应该作为长期发展的战略方向,需要考虑和研究的是具体的战略目标、步骤和措施。

  发展低碳经济要打好时间差

  全球气候谈判集团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大阵营,细分为多个小集团,其中权重比较大的是美国、中国和欧盟三方。

  问:如您所说,低碳经济可能很大程度上基于政策引导。对于减少碳排放量,目前国际和区域性的政策体系大致是什么样的

  王毅:从国际上来说,还是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及巴厘路线图规定的基本框架来执行的,并希望通过今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达成新的协议。发展中国家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适当的可报告、可测量、可核实的国家减缓行动,同时发展中国家这种减缓行动必须得到发达国家可报告、可测量和可核证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不过围绕上述国际制度安排的气候谈判并没有得到发达国家的积极响应,前景不甚明朗。在国际谈判以外,目前各国也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如中国的节能减排行动、欧洲的排放贸易体系、美国的限额贸易体系,也包括一些国家、区域性的立法,如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加州的气候变化立法和英国的气候变化法都有不错的成效。

  问:在碳贸易市场方面呢?

  王毅:现在的碳贸易主要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在附件I国家间(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除墨西哥外的所有24个成员、欧盟、前苏联各共和国及前东欧共产国家,合计37个成员)开展的。这些国家作为《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承诺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整体减排5.2%。 近期看来,全球的碳市场可能建不起来。一是在各国没有就排放总量给出确定的限额前,建立碳交易市场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二是美国和欧盟连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都不承认,也无法建立这样的统一市场;三是在没有进一步的国际制度安排的约束下,这种碳市场可能造成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碳泄露”,不能实现发达国家的国内减排义务。目前一些来自欧洲的设想是:首先是欧洲、美国、中国等建立各自的市场,然后再建立这些市场间的联系,为最后的全球碳市场奠定基础,不过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问:在减排问题上,不同的利益集团是怎么划分的?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王毅:全球气候谈判集团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大阵营,还可以细分为欧盟、俄罗斯联邦、日美加澳新、77国集团加中国、小岛国联盟(AOSIS)和石油输出国组织等。这些集团并非一成不变的,也会随着谈判的进程不断分化组合,但其中权重比较大的是美国、中国和欧盟三方。欧盟国家因为在九十年代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一直扮演积极的推动角色,希望在《京都议定书》基础上达成可操作的协议。而美国、日本等国则要求森林吸收抵消减排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参与,美国还由于国内因素而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当然随着奥巴马新政的实施,现在美国的角色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总的取向还是希望抛开京都机制,建立新的以美国为核心的新的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问:这些阵营之间主要的矛盾在哪里?

  王毅:全球气候政治的特殊性决定了谈判的艰巨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主要还是在于技术和资金问题。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必须承诺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支持和非商业性的或优惠的技术转移。但如何实现这个承诺以及建立什么样的机制来解决成为博弈的关键点。此外,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能够继续率先大幅度减排,例如五大发展中国家在去年的G8会议上提出,要求发达国家在2050年比1990年减排80-95%。但目前发达国家所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普遍低于IPCC报告中所建议的2020年减排25-40%的底线。相反,欧盟却提出发展中国家2020年应该在“照常排放”的基础上减排15-30%。这些分歧目前还没有看到很好的达成共识的解决办法。

  问:是不是也会有发达国家用减排概念抑制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比如碳关税?

  王毅:碳关税是一把双刃剑,负面的影响是可能引起一系列报复和反报复的措施,最后博弈的结果可能是“双输”,谁也得不到好处。在当前的WTO贸易框架下,并没有为应对气候变化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因此对于本国产品征收碳税不会引起争议,但某国征收碳关税则“无据可循”,引起争议是必然的。同时这样做,对于其国内的生产和消费也不一定是正面的。因此,有关征收碳关税的要求,必须通过新的国际谈判制定新的游戏规则。至于发达国家会不会通过减排概念抑制发展中国家,我认为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通过各种竞争来抑制对方。但应对气候变化不同,各国需要采取一致的行动才能实现共同目标,因此反对的力量往往发挥重要作用,需要通过博弈双方的妥协达成政治协议。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并不完全是被动的或者说处于受害者的位置,不能总说人家抑制你,你也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去抑制他,要求发达国家带头减排、技术转移等等。发展中国家完全是一个很重要的力量,虽然话语权可能不如发达国家,但是还是可以提出要求。

  前景疑云

  我们认为中国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是不现实的,即使在2030-2040年期间达到峰值,也是有条件的,并且之后也不会有一个稳定期。

  问:既然发展低碳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为什么各国合作减排难以推进?

  王毅:发展低碳经济的选择是必然的,但是这就像开发一个产品,肯定要承担必要的研发和推广成本,还要承担可能失败的风险。这样就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是欧洲先做,美国先做,还是发展中国家跟着一起做。欧洲肯定是要做,并且希望成为领袖,因此他要率先垂范,并拉着美国、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做,因为欧洲市场容量有限,没有人来帮助欧洲消化它的成本,其产品的竞争力就会下降,风险必然提高。所以,即使欧洲带头减排肯定也不是完全从自然科学角度来考虑的,它还是一个综合的考虑,包括获取全球领导地位和占领未来经济的制高点。而其他国家自然也有各自的打算,具体推进需要详细的路线图。

  问:您刚才提到失败的风险。发展低碳经济有哪些不确定性?各方如何应对?

  王毅:发展低碳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主要在于:第一,未来碳排放的中长期减排目标如何确定; 第二,技术转让和资金机制如何确立;第三,能否产生新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技术革命;第四,如何吸引主要国家采取低碳发展、创建低碳市场;第五,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的制定,包括前面谈到的排放贸易、碳关税等问题。此外,还有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等等。总体上,发达国家试图抛开京都机制,模糊历史责任,发挥其自身优势。欧盟以推进排放贸易体系和开展“碳捕集和封存”(CCS)的技术经济合作为主要应对措施;美国则希望以新能源和替代能源为核心,并以中美两个排放大国的双边合作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影响,以构建新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中国的态度是坚持围绕公约和议定书的多边谈判主渠道发挥作用,同时也不反对各种类型的双边合作,包括中美、中欧的双边磋商。所以,我个人认为,未来的国际气候合作应该是多轨机制,并通过研究和实践过程逐步形成统一。但无论如何,中、美、欧三方的互动将会主导政治、经济角力的进程。

  问:现在中国可能面临压力,是不是承诺在2020年前达到碳排高峰,对此您怎么看?

  王毅:中国在气候方面被问的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能否在202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根据各方面的综合研究和判断,我们认为中国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是不现实的,即使在2030-2040年期间达到峰值,也是有条件的,并且之后也不会有一个稳定期,在可预期的技术进步条件下,碳排放也不会突然出现大幅度下降。这其中,发达国家提供必要的减排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也离不开中国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所以我在今年参加欧盟“绿色周”会议时曾引用过一句话:“我们是在同一条船上,但住在不同的船舱”,发达国家已经住在“头等舱”多时了,在面临船有可能沉没的时候,他们是否应该多做些事情呢?

  中国特色

  现阶段我们还不能把“碳排放总量减排”作为核心目标。计划将碳强度、能源强度等指标列入“十二五”规划,而碳减排总量指标的列入可能还需时日。  

  问:如您所说,低碳作为发展方向没有问题,但是市场有多强大,路径怎么选择,怎么打时间差可能成为低碳经济是成是败的关键。我注意到您组织编写的《2009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主题是“探索中国特色的低碳道路”,为什么要强调“中国特色”?

  王毅:中国必然要走低碳经济的道路,但是走多快,优先做什么,需要结合国情。可以说西方的发展低碳经济核心目标就是碳减排,但是以西方的低碳经济来要求中国,不符合中国当前发展阶段的要求。所以中国定义低碳经济就和西方不完全一样,我们的路径与目标和西方也不同。例如,如果按人均碳排量标准看,中国只是世界平均水平,同西方比算是低碳的;但如果按行业的碳强度算中国又属于高碳的,当然这里也包括碳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所以对低碳经济要做好定义,现阶段整体上我们更关注的是低碳发展的取向,把低碳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巩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果,并将碳强度、能源强度等重要指标列入“十二五”规划,同时做好相关专项规划和试点示范。只有在国家的宏观政策框架的引导下,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内的高碳行业、技术从先进省市和地区转移到落后地区,并通过制度安排使落后地区得到补偿。

  问: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近期的中心任务是什么?

  王毅: 发展低碳经济,近期的重点任务是探索低碳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即在未来10-20年时间内,通过节能、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发展低碳型基础设施等综合性措施,迅速跨越重化工业阶段,完成工业化的主要任务,引导集约型、紧凑型的城市发展,尽可能避免发展过程中的高碳“锁定效应”,为向低碳全面转型奠定良好的基础。

  问:中国应该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关注哪些技术的发展?

  王毅:低碳转型不仅是一个解决技术障碍的过程,还是一个结构性转型过程,需要克服一系列障碍,包括观念、制度、政策、管理等全方位的转型,需要新标准制定、技术推广、融资等具体工作和过程。比如,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并没有可以依据的法律,二氧化碳也并没有算作是污染物,国内的规定只是停留在国务院的综合方案上,并且也很不完善,需要在法律、法规、规划方面优先开展工作,并使目标、投入、政策相结合;在技术领域,优先发展节能、能效技术,煤炭清洁利用的技术及其系统集成(包括整合煤气化联合循环和煤炭多联产),节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重视开发农田、森林、草地生态系统的固碳技术。 我们希望通过一步一步的努力,使我们通向一个可持续的低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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