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7月30日电
“保谁不保谁,自己说了不算,掌权者说了不算,社区居民说行才行。”7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在部分地区试点低保听证制度取得成功之后,日前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广这一制度,以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扩大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 据介绍,听证会组成人员一般在15人以上,具体人数由各居(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听证会人员由村民组长、群众直选的村民代表、居(村)委会成员、辖区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组成。 听证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进行唱票统计,半数以上听证会成员通过者方可进入公示阶段,听证会讨论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听证会结果不服,可向所在社区提出二次听证请求,社区接收到二次听证请求后,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并组织相关人员在适当时间进行二次听证。 为确保公平公正,听证会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低保工作人员必须通报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情况,听证会人员提出相关问题,申请人场外回避。听证会作详细笔录,并经听证会成员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低保协理员保存。凡是没有经过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及公示的低保申请,县、区民政部门一律不得审批。 有关负责人说,城乡低保听证制度就等于把低保金放进大家看得清的“透明玻璃瓶”中,将低保整个申办流程置于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和公众舆论的监督,铲除“关系保、人情保”滋生的土壤,最大限度地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的坚决不保”。 近年来,合肥市一直采取民主评议、票决制和三榜公示等方式,完善和规范低保管理制度,此次全面推行的听证制度,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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