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价制定方法较多,但普遍采用的是服务成本定价法,一般按照单个工程定价,同时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政府通过限制资本投资收益率来监管私营水务公司,使其获得合理的收益。本文通过对美国水价管理制度、定价原则、水价计算方法及其运作机制等方面的介绍,全面分析美国水价管理的主要特征。
一、美国水价管理体制
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机构三级水资源管理体制下,美国从事地表水和地下水分配与销售的机构较多且很分散,有联邦政府机构、州机构、地方水管机构和私人企业,其管理范围基本上遵循“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这些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水价,水费等级和种类繁多,且差别很大。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水价审批机构,也没有专门的价格监管机构。国有水务系统接受所在地县市、地区政府委员会或水资源委员会的监督,往往实行偏向公众利益的低水价政策。价格监管主要集中在对私有水务公司的监管,通过限制水务公司资本投资收益率使其获得合理收益。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负责水价审批和监管,实行成本监控和水价审查一体化管理,具有很强的执法权威和有力的执法手段。在收益率监管下,监管价格根据私营水务公司的投资成本与允许的资本收益率确定。只要资本收益率不超过规定水平,私营水务公司就可以自由地选择价格、产量和投入。
二、美国水价制定原则及构成
1、水价制定原则
美国在水价制定上以不盈利为原则,但也要保证水务企业的全成本回收(包括制水、处理、贮存、配水和债务成本、资本支出、遵从监管要求提高带来的成本及其他运营维护成本)。无论哪种确定水价的理论,一般均将水作为无偿资源,仅以从用户回收水的储存、调节、输送和处理费用确定水价。
在全成本回收的总原则指导下,美国供水单位在制定水价时还遵循用户公平负担原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原则等,每个工程按照工程实施的主体单位不同制定相应的水价。
2、水价构成要素
美国联邦供水工程水价、州政府工程水价以及供水机构的水价构成要素是不一样的。
(1)联邦供水工程水价:灌溉供水基本水费包括基建投资、运行维护费以及未交的运行维护费所应计提的利息。城市及工业用水需按现行联邦利率偿还本息及支付年运行维护费用。
(2)州政府工程水价:所有用水户都必须支付供水工程全部的运行费、所分摊的供水工程投资和利息及其它费用。
(3)供水机构水价:用户水费包括从水利工程处的购水费、供水部门的水处理费、配水费、运行维护费、投资与利息、管理费及税收。灌溉用水费除支付水利工程购水费外,还包括灌区水管部门的配水系统成本、运行维护费、行政管理费。
除供水费外,美国征收的水费中还包括污水处理费,根据某些工业废物的超常浓度或特殊物质(如BOD或悬浮物)以及对携带污染物的水的体积估算量向工业用户征收。如果一个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它的设计最高处理能力或者不得不采用新的更高一级处理方法时,这时就向污染物排放者征收污染浓度费。污水处理费通常根据供水的体积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估算,加入供水费中。另外,当用户从自己的水井中抽水来补充城市供水的不足时,城市往往要征收附加的排污费或要求附加的水表计量。
三、美国水价的制定与调整
1、水价计算方法
美国水价制定方法有服务成本定价、支付能力定价、机会成本定价、边际成本定价和市场需求定价等,各供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水价模式。具体内容参见表1。
服务成本定价法:服务成本包括投资成本、管理成本以及运行维护成本等用于水资源生产的成本。当拥有公共事业的投资者同时又是供水者时,投资回报也应包含在价格构成中。这是公用事业行业中的传统定价方法,常被供水机构所采用。
支付能力定价法:在这类定价机制下,对某些用户群体或某些类用水,实行的定价会比供给成本低,这时,收入差额可以通过电力销售等其他可能的经费来源或其他用户群来提供。
支付能力定价属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那些不能支付供水服务全部成本的用户。在美国西部,这一定价机制在联邦垦务局项目中最为突出。
机会成本定价法:在机会成本概念下,供水的收费是为了回收投资的实际成本,即同样的投资投到其他地方可能取得的社会价值以及由于实施现有投资计划而放弃的其他机会可能实现的收益。利用这种方式制订水价时,客户所能承受的实际水价可以通过其支付意愿和消费水量得以验证。
机会成本是一种常用于公共投资的水资源开发项目,特别是由工程兵团和联邦垦务局建造的联邦投资项目的定价方法。
边际成本定价法:边际定价制定的价格等于生产最后一单位供水的成本。最低供水成本通常随着后续水资源开发成本的日益增加而增加。有人推荐对供水采用统一定价作为调节消费和推迟资本耗费的手段,其定价应能够反映新增单位水资源的生产成本。
近年来,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有些州的管理部门开始用边际成本计算水价。
完全市场定价法:分散化的市场体系使得实际用户能够将其用水价值与其他人的潜在用水价值相平衡,价格可以随供给上下波动。
由于加利福尼亚州近些年的干旱,在现有的水权结构下已经出现了一些短期水资源转让,部分农场主将他们日常的农作物用水转让给可向他们支付足以促使其放弃农业用水的资金的买方。
美国水价普遍采用的是服务成本定价法,一般按单个工程定价。美国水厂协会(AWWA)颁布的定价手册推荐使用两种常用的服务成本定价法:基本—额外生产能力定价法和产品—需求定价法。基本—额外生产能力定价法把系统成本分为基本生产成本、额外生产成本、用户服务成本和消防成本四类。基本及额外生产成本通过计量水价回收,用户服务成本通过固定的用户服务费补偿,而消防费用则通过财产税征收。产品需求定价方法是标准的公用事业工程定价方法,根据产品和生产能力分配成本和服务单位。产品成本指的是可变运营支出,而生产成本是指所有因用水需求而产生的其他资本成本和运营成本。
除保证全成本回收外,水价的制定也考虑了用户的承受能力。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美国供水/污水处理费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最低,平均每户家庭每年的水费支出仅为474美元,国会预算办公室在2002年估计水费支出平均占每户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5%。
2、水价制定程序
美国制定水价制定水价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申请、抗议或申辩、调查、召开听证会、做出决定。
美国水价制定必须依据经得起检验的财务报表,并由水价决策机构(如公司董事会)审查新增设施的建设规划,由此做出财务现金流量表,然后依据一定方法对5-10年的水价作出预测,并依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公正合理地确定供水水价。美国水价的确定权限大多数在董事会。董事会成员通常由中立的第三方产生,他们不在供水机构拿薪金,所以在行使权利时,能够保持公正的立场。
供水企业在制定水价时,还必须举行公众听证会,使用户较清楚地了解水价的组成和调整水价的原因。有的地方(如瓦胡岛)还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提高了水价透明度。
3、水价的调整
美国供水工程水价一般随供水成本的变化每年都要进行调整,即每年根据工程支出情况进行核定。但年调整幅度不大,其主要原因一是供水工程分摊的投资数额清楚,工程建成即确定下来;二是管理机构人员比较稳定,因此供水成本每年变化不大,水价比较稳定。
四、美国水价执行体系
1、收费方式
针对不同的用水设立不同的收费方式。灌溉用水按用水量或灌溉面积收费,工业、生活用水主要按水表计量收费。美国水利工程水费按月、季或半年征收一次。如果用水户不交纳水费,供水单位可以采取警告、停止供水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政府不直接干预。
2、选择水价结构的考虑因素
水费的实际收取是通过水价结构实现的。水价结构类型很多,在为水务系统和用户选择最佳水价结构时要结合系统特点和用户基数,除回收成本外还要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水价的稳定性、水价的可预测性、用户群体、用户数量、用水量和用户需求等。大多数用户的用水量大致相同时适合采用固定水费;用户用水量差别大时,应考虑根据实际用水量收费。水务系统服务用户非常少时,制定水价可将预期收益平均分摊到各用户;若为更多用户提供服务时则可选择另外的水价结构如递增式阶梯水价结构。另外,还考虑到弱势群体的用水权益,针对有些家庭固定收入低、支付水费困难的问题,允许在同一用户群中对有不同需求的用户实行不同水价结构。
3、常用水价结构
除了少数地区采用固定费率水价结构外,美国大部分地区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固定服务费用和计量水费。固定服务费保障水务公司有稳定的、可预测的收益,收回企业的固定成本。计量水费用于收回企业的边际成本,依据实际用水量的多少收费。以两部制水价为基础,水务公司常常采用多种水价结构。近年来,美国逐渐采用了鼓励节约用水的水价结构,其中计量水费与递增水价结构相结合促进节水的效果最明显,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水价结构。
美国常用水价结构包括如下:
(1)固定费率水价结构:不管用水量多少,用户都支付等量水费,适用于用户用水量大致相当的小型供水系统,但这种水价结构不能激励用户节约用水。
(2)统一费率水价结构:与固定费率水价结构类似,但它是基于用户用水量并要求安装水表。不管用户用水量多少,对每单位用水按统一费率征收水费,尤其适用于用户用水模式类似的供水系统。统一费率水价结构可以保证稳定的收益率,且鼓励节水。
(3)递减式阶梯水价结构:单位水价随用水量的增加而递减,包括一系列的价格阶梯,每一个阶梯内单位水价相同。这种水价结构对用水量大的工业或商业用户非常有益,但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对用户节约用水的激励效果也很差。
(4)递增式阶梯水价结构:随着用水量的增加单位水价提高,也是由一系列的价格阶梯组成。这种水价结构有效地激励用户节水,节水带来的用水量减少减轻了供水系统基础设施的潜在压力,延缓或消除昂贵的系统升级或购买新设备的需要。对水源有限或处理成本高的供水系统也有益。
(5)季节性水价结构:用水模式随季节而变化,单位水价也随之改变,一般情况下夏季水价较冬季水价高。供水系统为大量的季节性用户提供服务时就可能考虑采用季节性水价结构,尤其适合以下情况:用水量的增长在每年的同一时期发生;不同季节间用水量变化非常大;供水系统的生产能力由高峰季节的需求决定。季节性水价结构鼓励节水,减少高峰期用水量,由此限制系统扩大生产能力的需要。制定季节水价要求增加读表的频率,以便在高峰和非高峰季节用户之间公平分配成本。
(6)单一水价结构:有些小型供水系统合并到一个大型系统中时,大型水务企业可以为其所有用户制定一个单一水价(或水价结构),将成本分摊到所有用户。这种方法对正在收购其他系统的大型系统尤其适用,可以使水费比较稳定且用户能够负担得起。经州监管者批准,许多投资者所有的水务公司采用单一水价结构,公有水务公司也可采取这种水价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