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2月12日电 新春伊始,天津市全方位实施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战略,并把保岗位、促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拿出17亿元,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难关、保岗位、促就业,力争全年实现新增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为此,天津出台了8项具体措施。 “五项补贴”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对通过调整工时、降薪放假不裁员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每人每月500元的稳定岗位补贴;开展半工半读、轮班上岗、轮流培训不裁员的,给予人均3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与大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停产企业组织待岗职工积极寻找工作,给予一定期限内每人500元的求职补贴;对服务型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扶持。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2009年,天津市重点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及时为企业创业提供各种服务。有关部门将尽快认定创业、创新型企业与实体,在税费、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在天津市47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5000个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群众。天津市今年拿出5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众。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由先缴后补贴改为只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对创业的失业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残疾人创业给予5000元创业补助。 实施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天津按照社会需求程度和职业资格等级,给予相应的补贴。 力争城镇职工收入增长。天津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职工增收。全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的大企业5000户,覆盖职工65万人。连续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确保城镇单位劳动报酬实现两位数增长。 适时缓缴和降低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和4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天津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6个月,不收滞纳金;对困难企业暂时下调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4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天津将20万城市高龄无保障老年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等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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