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线提高 给起点公平一个机会
    2008-04-14        来源:现代快报

  一项由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草拟的扶贫标准调整办法将把过去的底线抬高。2007年,我国的贫困线划定在1067元。如果这个贫困线提高至年收入约1300元的初稿最终得到国务院认可,全国贫困人口将由目前的4000万增加到8000万。

  不必羞愧于“穷人多了”
  ■第一视点
  如果贫困标准提高,一方面表现为贫困人口的翻番,另一方面则是脱贫标准的随之提升,两相作用的结果必然是国家和社会在扶贫脱困方面将要付出更大努力。
  据统计,1978年到200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共减少了2亿多人,年均脱贫700多万人。贫困线之变,将骤然新增贫困人口4000万,相当于5到6 年的扶贫成果付之东流。或许,这将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但我们应当知道,事关民生艰辛百姓福祉的问题,不能用面子之有无作为标准来算账。
  事实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去年9月25日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07》就已指出,我国农村贫困线可能在较大程度上被低估。从外在标准来看,这种低估体现在与“国际惯例”的差距上。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的贫困线,国际通行标准是每日每人1美元,我国此前划定的贫困线大大低于这一标准。从内在构成来看,我国贫困线长期关注的是贫困人口基本生存所需,而没有考虑他们在教育、医疗方面的支付能力。被大大低估的贫困线固然压低了“穷人”的数量,但那样的光鲜图景并不符合客观实际。
  我国正经历着高速和持续的发展。经初步核实,我国2007年GDP达到3.61万亿美元,经济增长率达到 11.9%,能否在短期内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第三或第四其实并不重要,我们所要保持的恰恰是排名眩晕之外的清醒。当某地政府敢于拍板6000亿打造一个标志城的时候,当中国赫然成为世界奢侈品第一大市场的时候,当企业高管们将数千万年薪装入囊中面不改色的时候,回头看看几千万的贫困人口,有助于我们从浮躁回归清醒。
  德国人并不担心自己被中国赶超,因为他们坚信“发展带来的国民福利比经济总量更重要”。我们当然也强调让公众分享发展成果,这样的分享要通过调整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等具体措施来落实。最迫切需要分享发展成果的,应当是长久身处劣势的“穷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也应进一步延伸到教育、医疗等领域。如果说前者是生存的底线,那么后者就是发展的需要。发展权利被虚置, “穷人”必将继续堕入生存底线不保的深渊。
  当国力大幅提升的时候,让更多的“穷人”分享发展成果以尽快走出困境,这符合宏观的国家正义,亦贴近微观的扶贫规律。不必羞愧于“穷人”多了,不必担心于负担重了,名义上的“穷人”暂时变多,最终是为了真正的“穷人”大幅度减少。而这,正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
  更要改变他们的权利贫困
  ■第二落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贫困不单纯是一种供给不足,而更多是一种权利不足。”诚然,贫困绝不仅指物质资料处于匮乏。我们必须了解贫困人口的生活,尤其要了解他们为何贫困的真正原因。
  有学者对东北地区5个资源枯竭城市的贫困群体做调查后这样描述:离开原来的国企或集体企业后,大部分员工在实现再就业和享受医疗、教育服务方面遭遇严重的排斥。在学者们看来,正是因为这些人在再就业、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付之阙如,才一步一步致贫和返贫。再以农民工为例。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指出: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农民工总体上处于“经济上接纳、社会上歧视、文化上排斥、制度上限制”的境地。许多农民工饱受证卡收费、克扣欠薪、伤病无保障之困,一些城市农民工甚至出现“20年工资基本不变”的情况。
  我们知道,贫困人口要改变经济贫困和权利贫困,最好的途径即是接受教育。但悲哀的现实是,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农村家庭,教育花费是他们的头号开支。这是多么强烈的讽刺?
  古人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扶贫,当然不能简单地提供物质帮助,还应提高他们谋生和发展的技能。问题是,如果不改变权利贫困,贫困人口何以拥有技能?如果没有起点公平,没有机会公平,作为一个起步缓慢的后发阶层,他们何以迅速成长壮大?贫困线的提高,恰恰给了起点公平一个机会。(潜山)
  给贫困一个有尊严的标准
  ■第三只眼
  在国际上,对贫困问题的研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西博姆·朗特为代表,他提出以“仅为维持生理效能的最低需要”对贫困进行限定。其衡量方法就是“贫困线”,即购买起码的必需品所需的收入。
  在对待什么是他所说的“必需品”方面,朗特极为严格,其中只包括尽可能最简单的膳食,以及衣物、住房和取暖等方面的起码需求,没有报纸、工会成员资格、邮票、烟、酒,当然更没有钱去消遣娱乐。
  事实上,这也正是1985年我国确定人均年纯收入200元为贫困线的依据,此后虽然根据物价指数进行了逐年微调,但其所秉持的标准却没有改变。
  上世纪60年代,最低限度生活水平的概念受到批评,西方国家开始倾向以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来衡量个人的贫困状况。
  他们为贫困水平设置了一系列福利指标,如:健康与获得保健的机会;就业与工作条件;知识与教育;家庭与社会关系;住房;闲暇;生命与财产安全等。在他们看来,如果一个人没有达到体面人应该过的那种生活水平,那么他仍然可能被认为是穷人。显然,与第一种标准比起来,第二种标准显得更为人道和宽容。
  温总理说,穷并不可怕,关键是要读懂“穷人经济学”。
  此次上调贫困线标准,将使得我国贫困人口增加了4000万,这只是一种数字表象,因为与物质上的贫困比起来,制度上的贫困才更为可怕——它不但会将原有的贫困固定下来,还会不断制造新的贫困——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而言,提高定义贫困的标准远比划定一条贫困线来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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