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如何避免成为腐败房?
    2007-12-03    欧木华    来源:新华网

    广州首批800多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限价房将力争本月推出,届时可能采取公开摇珠确定购买顺序的办法。广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12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对购房对象和住宅上市条件等限定,富人抢占限价房资源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广州日报》12月2日)

    对于限价房,百姓是非常期待的,但如何不让限价房成为少数人的摇钱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年初福州的首例限价房大量房源被有关系者获得,限价房成了腐败房,这个教训值得广州方面汲取。
    广州的甄别机制,在笔者看来,有可取的地方,比如限定了年龄,比如限定了在广州无置业,但并非无懈可击,比如并没有限定收入。广州市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的话实际上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真有富豪就是不吃鱼翅就要吃番薯,那不能说番薯就是不卖给他。”虽然黄副局长一再强调这种可能性只是极端例子,但笔者以为这也算不上什么极端例子。实际上,有钱人购买限价房,未必是真想吃番薯,只要番薯的利润比鱼翅高,限价房的低于市价的特征必然会招引逐利的富人或有权者投机购买限价房。
    如果仅仅靠政府部门的甄别机制,限价房的销售将很困难。在1000多万人口的广州,通过筛选符合限价房政策的购房者,而且还要核实,这个工作恐怕没有一两年时间是难以完成的。因此,我们必须有一个互动的甄别机制,一方面是借助广大群众来甄别,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购房者的信息公开,以便群众检验和举报,这确实有利于提高甄别效率,但这不是万能的,因为富人或有权者可能会采取“狸猫换太子”的方法,通过代理人瞒过群众的眼睛。
    因此,我们还需要购房者的自我甄别机制,即出台相关法规,对富人或其他不合条件者违规购房予以相应的惩处,这实际上是一道“高压线”,这道“高压线”能使得富人和有权者不得不将自己排除在购房者之外,否则就是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在的问题是,在实行限价房的城市,我们并没有看到相关配套很完备的惩罚措施,更没有把这种违规购房上升到违法的高度,而仅仅认为是一种不正之风。这样的认识,必然难以避免限价房带来的腐败问题。骗取保险是犯罪,同样的,骗取限价房、倒卖限价房者我们难道不应该严惩吗?从这个角度看,笔者以为,广州限价房不妨缓行,先完善与限价房配套的惩罚机制之后,再谈限价房的推出,这样恐怕才能让限价房真正为民造福,而不至于成为腐败分子嘴里的肥肉。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