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发展须破“三道坎”
我国保险业开始进入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型的新阶段,要完成顺利转型,就必须突破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偿付隐患、诚信缺失、创新不足等“三道坎”
    2007-09-25    张洪河 李舒 胡梅娟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有关专家指出,保险业原始积累和初创已基本完成,开始进入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型的新阶段。但是,要完成顺利转型,我国保险业必须突破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偿付隐患、诚信缺失、创新不足等“三道坎”。

粗放扩张暗藏偿付隐患

  到今年第二季度,中国保险总资产已达2.533万亿元,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保险市场急功近利现象十分突出。
  专家指出,许多保险公司一味追求规模,给偿付链条断裂留下了巨大隐患,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第一道坎。中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近五六年来维持了30%以上的增长速度,是同期GDP增长速度的4倍。自2004年,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开始放慢,保险业的资产规模增长更多地依靠资本运作。为了迅速增加支持资本运作的现金流,一些保险企业盲目追求保费进账,在销售时,只管当下收益,不管未来支付,不计承保成本,特别是在寿险业大力发展投资理财型产品,大量高利率产品被设计出来。在销售环节上,保险公司给业务员过度的激励,业务员向投保人作出超额的承诺,以增大提成的基数。产品设计与销售两个环节,导致了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的畸形。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许多保险公司不顾风险、不计成本,无视市场规律,大张旗鼓地搞“高回扣”“价格战”,进行不理智的恶性竞争,这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留下极大的隐患,成为保险业危机之源。

诚信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诚信问题是困扰保险业的第二道坎。
  “投保容易、索赔难,收钱迅速,赔钱难。”已成为中国保险业的“顽疾”。有关专家指出,诚信不足的现象十分突出,而且呈现出日益发展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和投保人诚信三个方面。
  一些保险公司制定一些“天书式”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出险赔款程序过于烦琐,许多索赔人经过多次反复还难以从保险公司领到应得的保险金,使得投保人大为不满。有的不按合同约定,找出种种理由惜赔、拖赔、欠赔,甚至无理由拒赔;一些保险中介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开展业务时,严重误导甚至欺骗投保人,故意隐瞒合同的重要信息,不充分说明“除外责任”,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些投保人伪造与事故有关的证明证据,甚至人为制造保险事故,以骗取高额保险金。
  “诚信,是保险市场的生命。”目前中国保险业已出现诚信危机苗头,这将直接制约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甚至动摇保险业的根基,加强诚信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创新滞后制约持续发展

  创新滞后导致保险市场恶性竞争成为第三道坎。尽管中国保险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水平还不匹配,与国际成熟保险市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2006年我国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11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8%,我国仅为2.8%,人均保费世界平均512美元,我国仅为55.3美元;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3.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的平均水平。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产品基本上是同质的,保险范围和责任内容没有差异,这主要是因为许多保险公司缺乏差异化的经营理念,发展思路主要是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如何把蛋糕做大,不愿花气力创新,热衷于跟风。另外,由于缺乏对创新的应有保护,一家公司承担创新的成本,而其他公司跟进模仿,整个市场分享创新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司的创新热情。有关资料显示,中国保险公司险种的同构率高达90%以上。
  同质化带来恶性竞争,而以拼降价为手段的恶性竞争,增加了保险公司整体的风险,最终会带来偿付危机。为此有关专家建议,中国保险业应尽快摒弃“跑马圈地”般的价格和手续费竞争手段,加大创新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提升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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