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治乱”引来效益倍增
宁夏农村信用联社新一轮改革调查
    2007-07-20    本报记者:孙波 罗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6年以来,宁夏推行“出户入园”奶牛托管,保证了鲜奶的卫生和安全。本报记者:李紫恒 摄

  自2004年11月开始,宁夏按照“明确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的要求进行新一轮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改革。经过两年艰难探索和改革,宁夏农信社利润连续两年增长200%,实现利润总额位居全自治区金融机构之首。记者采访发现,宁夏农信社实施的“三层制衡法人结构”、“重典治乱防范信贷风险”等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三层制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内部权责不明,管理粗放,不良贷款高居不下。2004年改革前,宁夏农信社显现出14.5亿的不良贷款,资不抵债达4亿元。分析原因,自治区农信社理事长张包平说,烂账、坏账和出了问题的贷款大多是由于理事长(主任)一人说了算所造成的,内控制度不严致使有些不良贷款至今连责任人都难以查找。为此,宁夏农信社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改革突破口,从体制上、机制上做到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三层制衡”,让理事长、主任和监事长“责、权、利”统一。
  实行改革两年来,宁夏农信社的各项指标大幅改变。截至2006年底,各项贷款余额比2004年增长54.3%;资本充足率从2004年的4.59%增加到目前的15.82%;增提呆坏账准备金5.78亿元,较2004年增长近4倍;年经营利润连续两年增长翻番,净利润比改革前3年的总和增加了2.9倍。

“重典治乱”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宁夏农信社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行“重典治乱”,突出治本,实施了以赔偿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范制度和以“损失为原则”的责任追究赔偿制度。明确规定只要造成贷款损失的,下到客户经理,上至联社理事长、监事长、主任,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直至贷款损失赔完为止。
  从2005年初开始,宁夏农信社实行《内控制度》,对高管人员实行资产质量“触电式”管理,即各农信社凡是在任何时点,不论任何理由,只要新增不良资产超过1%的“红线”,主任立即下岗清收,清收无果的必须进行赔偿;主任不能足额赔偿的,理事长即被视为“触电”,由理事会立即免去其职务,下岗清收不良资产。
  两年来,宁夏农信社坚持用制度管人,不顾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重重阻力,下决心处理违法违规员工204名,其中开除25人,受到责任追究179人,追究刑事责任22人,受到免职处理的县市农信社理事长、主任19人。自治区农信社1名领导和1名组织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也因涉及违规放贷受到免职和留用察看的处分,并要求他们对违规贷款负有清收责任。短短两年时间,宁夏农信社已累计消化各类不良贷款27.7亿,清收党政机关工职人员拖欠农信社贷款6200多万元,不良资产占比下降到9.05%。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