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通过建设部的验收并正式发布。这是建设部2006年4月立项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的主要成果之一,它将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统一的标准。(6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
“宜居城市”作为一个城市规划概念最近十分热门,与当年的“国际化大都市”几乎很有一比。据说我国已经有上百个城市将建设“宜居城市”列为自己的发展目标,而当年宣称要建“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是183个。但究竟“什么是宜居城市”却困扰着城市建设管理者们,为此他们急切地想要寻找到关于宜居“定义”的“正确答案”。此时,《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在城市管理者焦渴的目光中应运而生,不啻为一盏“宜居城市”的指路明灯。
宜居标准可谓详尽到极至,居然有“全年15℃至25℃气温天数超过180天的,加1分。全年灾害性气候天数超过36天的,倒扣2分”这样的详细指标。可以说,在可操作性的意义上,宜居标准几近于完美。那些曾经为宜居“定义”而苦恼的官员们,一定会顿生豁然开朗之感,从此可以停止思考,照葫芦画瓢地执行起来了,余下的唯一比赛项目是速度。
顾名思义,“宜居”就是适宜居住,它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概念,本身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框架,而且也不需要。宜居标准总归只是一种理想,是对另一种生活方式的美好想象,它并未经过任何实践的检验。现在就来评价它好或者不好,未免过早。可以肯定的是,标准必然有不完善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同样会被城市管理者精确地描摹下来。“千城一面”固然是可以想象的结局,但这“一面”是“真宜居”还是“伪宜居”,谁也不敢下断语。
在我看来,宜居标准最大的作用是让地方官员停止思考,放弃对“宜居城市”的想象,进而“千官一面”。理想本是超越现实的东西,不再想象另一种生活方式也就不再有理想,这个意义上,地方官员对于“宜居城市”实际已经没有理想,只剩下被现实超越、同一的数字指标。各地建设“宜居城市”的过程,不是一个创造的过程,甚至也不是一个真正的竞争过程,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它唯一证明的是控制的有效性。
在宜居标准下,城市官员们丧失了否定、批判和超越的能力,成为赫伯特·马尔库塞所定义的“单向度的人”。官员们不再有能力去追求,甚至不再有能力去想象与宜居标准不同的另一种宜居生活,这无疑是可怕的。因为“宜居城市”本身是一种需要依靠创造力和想象力智慧来缔造的生活方式,地方官员却准备用呆板的削足适履、割头便冠方式来实现它。
一个合格的官员,既要有政策执行的有效控制,也要有规划未来的创新智慧。现实情况却似乎恰好相反:落实政策时经常遭遇“肠梗阻”,有时候甚至“政策出不了中南海”;而在规划未来时,又缺乏创新智慧,别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我也建,别人改建“宜居城市”我也改,还美其名曰“与时俱进”。真要建设“宜居城市”吧,他们又不愿意结合本地形势展开独特的想象,而是等着权威部门出台“统一标准”。毋庸置疑,“千官一面”也是一种懒政,而这种“单向度官员”注定很难带给公众真正的“宜居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