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医保覆盖面的几点建议
    2007-05-25    农工民主党中央    来源:人民日报
    扩大医保覆盖面,是深受全国百姓欢迎的德政工程。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这项工作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建议:
    加大医保经办机构的能力。目前,医疗保险机构的经办能力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各地经办机构普遍缺编制、缺经费,设备支撑能力不强,这些困难已成为制约“扩面”的瓶颈。当前,要特别警惕因缺编制、缺经费而造成“虚假扩面”现象的发生。控制编制,很可能是“省了小钱,费了大钱”。由于监管无力,定点医院、药店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基金流失十分严重,有的统筹地区已经出现了赤字运行。
    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众的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像推进“新农合”制度那样,建立扩面的“利益引导机制”,着力解决无业居民和医保无着落的原企业大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特别值得各级政府关注的是经济困难地区那些没有经济来源、无力参保的城镇居民,他们是最需要获得医疗保障的弱势群体。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公用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扩大医保覆盖面的资金缺口给予专项补助。
    加快医保的法制建设步伐,提高立法层级。医疗保险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目前,最高层级的文件,只有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其余的多为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行政性文件,随意性大、稳定性弱、统一性差,社会影响和行为约束力都不强。我们建议,为顺利推进扩大医保覆盖面提供法律保障,国家应尽快制定一套体系完整的、与相关法律衔接的医疗保险法规,以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严肃性。
    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强长效性、统一性、开放性。目前,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如现行政策多为分块设计,针对性较强,但灵活性不够,不同层次间无法相互接转;城市无业居民医疗保障出现制度真空,等等。要逐步建立统一的福利保障标准,将企、事业单位医保,农村医保和城市无业居民医保的享受标准统一制定,分层次实施,逐年缩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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