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专利法的出台,标志着新加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到新的阶段。此后,新加坡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和保护措施,形成了以知识产权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等相关机构组成的运行机制,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新加坡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专利、商标、注册设计、版权、集成电路、属地品牌、植物品种以及商业秘密等。自199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专利法》、《商标法》、《设计注册法》、《版权法》、《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法》、《属地品牌保护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等。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以法律的形式体现的,构成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
2.
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措施。保护措施主要有服务、管理、调解、执法和教育等五个方面。在服务方面,其核心是对专利、商标和设计等登记注册。为方便注册申请,提高效率,建立了网上商标(eTrademarks)和网上专利(ePantents)注册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此外,作为配套服务,还开发了“冲浪IP”(SURFIP)服务项目,为使用者提供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网址。在管理方面,在新加坡出台的有关规定和法律中,对知识产权代理人应具备的资格、资格申请程序、从业执照的获取以及从业行为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活跃了中介市场,为技术发明人提供了专业服务。在执法方面,新加坡加大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2004年修订的版权法,将盗版行为划为刑事犯罪的范畴,条文规定,初犯予以罚款2万元和/或监禁半年的处罚,重犯罚款5万元和/或监禁三年;版权法对个人盗版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非法下载歌曲和电影等都属于犯罪行为。在教育方面,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别开展了面向学术、公众、商务以及公共部门等的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