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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 本报记者:李惊亚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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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有相当比例的保健食品为假冒产品。不久前,有关部门在上海等地进行专项调查,在抽检的207个批次的保健食品中,有197个批次的产品添加了“伟哥”、降糖、减肥类的化学药品,结果令人吃惊。
针对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现状、未来和发展对策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
据统计,我国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640多家,年产值达到1000多亿元。而近年来,我国经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达到9900个,地方各级卫生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监字号”等保健食品达5万种之多。
“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面临着很多问题。”陈君石指出,“低水平重复和研发能力弱,是其中最大的问题。”“据我了解,国家现批准的保健食品大约1万个,但其中有很多在市面上根本找不到。低水平重复是造成混乱的原因之一。”
陈君石批评说,目前,很多保健食品不是靠自主研发,而是买个配方就投入生产,科技含量太低。以上海生产的、曾在全国火爆一时的某保健食品为例,他说:“这个产品的主要功能是调节胃肠道功能,但据我了解,商家为了降低生产难度,却在生产中把有利于改善肠道功能的益生菌杀掉了。因为活的益生菌需要冷藏,对生产条件的要求很苛刻。现在这家企业已经奄奄一息了,事实证明,没有建立在很扎实的科学技术上的保健食品不可能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同时,法律明确提出,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中国目前处于经济发展阶段,中小型企业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保健食品出现夸大宣传、偷工减料等问题难以避免,政府也不可能下令把这些企业统统取消。”陈君石认为,要解决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不能持“扼杀”态度,政府监管是必须的,但更需要生产企业的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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