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保健食品消费应走出五大误区
    2008-06-02    本报记者:闫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在认识上有“保健食品就是药能治病”、“保健食品能治病”等很多误区,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提出要走出这些误区,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概念不清。以前批号为“药健字”,也就是所谓的“保健药品”,国家已经全部取消。现在人们在市场上见到的,要么是药品,要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而且必须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标识及“国食健字”批准文号。要认清标识,仔细阅读标识说明,明确其作用、功能。另外,人们在购买一般食品时,首先看的是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该批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有了这“三证”才能保证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如果是保健食品,还要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目前,除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外,国内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审批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公布有保健食品原料名单,其中明确列出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保健食品能治病。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其实无论是多么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食品不能治病。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请消费者看清批准文号:如果是“国食健字”,而相应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上又有治疗的疗效,那么可以肯定的有三点:消费者购买的是保健食品,这一广告和产品说明书有虚假成分,保健食品的广告夸大宣传。
  保健食品与药同用。许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药物治疗的同时,还服用营养保健品,以期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它们之间能否同用的问题。营养保健品常由滋补食品和补益中药组成,一般与中、西药物之间并无特殊配伍禁忌,可以同用。但少数补益中药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若同用,一方面不利于保健食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反应。应避免同服。例如,含甘草、鹿茸的营养保健品不宜长期与水杨酸类、甲磺丁脲等合用。因甘草水解后生成甘草次酸,甘草次酸有肾上腺激素样作用;鹿茸也有糖皮质激素成分,与水杨酸衍生物合用易引起消化道溃疡;甘草、鹿茸与甲磺丁脲合用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含有仙茅、白勺、桑甚等的营养保健品,因含有鞣质成分,不能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1、酶制剂共用,以避免使药效降低,例如:生素B1能与鞣质结合,使其从体内排出。
  保健食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一般难以了解。为避免发生配伍禁忌,应将服用保健食品和服用其他中、西药物的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如有疑虑还可请医生作指导。
  盲目相信产品的广告宣传。凡是广告宣传声称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或治疗效果,都是不真实的,也是违反有关的法规规定的。对发现上述情况的,欢迎消费者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吃保健品可以代替忌口。糖尿病患者吃过某种保健食品后就能吃香蕉、蛋糕等含糖分很高的食品,并且血糖不会上升,这可能吗?
  目前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让糖尿病患者在不控制饮食的情况下血糖不升高,更何况是食品。如果糖尿病患者对任何食品都不忌口,最后很可能导致血糖升高,代谢紊乱,引发心、脑、肾等多种急、慢性病。按照目前的医疗水平,给糖尿病患者服用任何降糖药物的前提就是病人要控制饮食,糖分较高的食品不要吃,否则服药也无法达到控制血糖的效果。某些保健食品称其含有的膳食纤维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肠蠕动,减缓身体对糖分的吸收,但这种减缓毕竟是有限的,病人如果在平时多吃些蔬菜、粗粮,同样可以达到相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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