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体系招致腐败 专家吁厘清“官学界限”
官员为学术服务,还是学术为官员服务?
    2009-08-19    本报记者:高露 李佳鹏 实习生:刘姣 郑文刚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料照片)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科教学界频繁爆出造假、抄袭等丑闻,出现了一系列的学术腐败现象。能否真正地从根源上廓清问题的成因,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近日,国内一家权威科研机构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学术腐败等问题召开了专门的座谈会,并称出现一系列学术腐败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最为突出的就是学术评价体系问题严重,专家学者呼吁划清官学界限,让行政机构退出评比。

    现行学术评价方式问题严重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学术评价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直接性的,主要是同行(内行)评议;二是间接性的,主要是按照刊物级别和引用率进行评价,而这两类方式都存在较大的问题。
    一方面,会造成以同事评价代替同行评价。专家认为,学术研究是一个特殊领域,只有同行(内行)才有资格进行评价,但目前的同行评议主要是在同一单位内进行,实行“单位所有制”。然而,同一单位学者不可能都研究同一领域,他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行”,而是同事。
    在一家研究机构人事部门工作过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史学研究为例,不同的学者研究的年代可能不同,即便都研究同一时代,其研究的内容多半也并不相同。对同一问题感兴趣且素有研究的学者,可能在外单位、在外地甚至在国外,这就造成现行的同行评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行评价”,而是实质上的“同事评价”。
    记者了解到,由于同行评议难保公正,学界近年又开始看好刊物级别和引用率,认为只有后两者才能排除各种干扰,达到客观公正。但这两种方式也存在较多问题,比如,某部委规定,晋升正高职称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另有相当一批科研单位规定,只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才能算作考核成果。
    在科研机构工作的张先生介绍说,现在职称的评定除了对工龄有要求外,还要求每年在“正规”刊物上发表2至3篇的学术文章,并且还要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多篇文章。同时,在竞争岗位时,也是按学历、发稿量、工作表现进行硬性比较。一方面,这样导致了多数科研人员为某一职而“积极”发稿。另一方面,核心期刊虽说主要是依据学术影响力评出的,但这只是对整个刊物的文献计量学分析,而不是对其每一篇论文的评价。把刊物级别与论文质量划等号,其理念就是,凡是发表在高级别刊物上的文章就必然是高质量论文,反之则不是。这种“以刊评文”只认衣冠不认人,非常荒唐。 
    而以引用率为标准,在业内人士看来同样不可取。他们认为,引用率高只能说明社会关注程度高,与学术水平并无必然联系。中外的实践表明,引证中普遍存在的向权威倾斜的“马太效应”以及数量众多的“伪引”、“漏引”等,都必将使引用率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已经从科研机构退休多年的唐姓研究员对此也深有感慨。他回忆说,当年他们在评定职称时,虽不看是否是核心刊物,但主要参评依据就是论文和专著,而更多的评判标准就是字数多少,这造成很多人一味地追求字数而忽视了质量,事实上,很多好的高质量的文章并不都是字数多的文章。这无形中也造成了评判的不科学和不公正。

    “评比学术”导致学术腐败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主流理念认为,科研评价可以制定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可以评出水平高下,但实际上,这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而“评比学术”的最大弊端,就是扼杀学术批评,为学术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对于这种观点,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赞同。他们认为,科研的唯一性与创新性,决定了科研与生产的不同,决定了科研评价很难或根本就不可能进行严格明确的等级评定,对很难或根本无法比较的东西强行比较,非要分出是非,最终只能是比关系、比帮派、比权力,给学术腐败制造了可乘之机。
    唐研究员举例子说,当年他们院有两个研究生毕业的学生,其中一位是大家公认的在学术上比较冒尖的,很有发展前途。而另外一位,在当时看来学术上是平平的,但由于该人和院相关负责人关系好,并且经常写文章挂上这个领导的名字发表,在研究破格提拔高级职称问题时,相关领导极力推荐该人,而大力排斥大家公认学术上很有前途的那个人,这不仅造成了学术泡沫激增更加剧了学术腐败。
    在科研机构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赵研究员也深感无奈。他告诉记者,他们单位凡是帮着院领导做课题、写文章的研究人员,都受到了优先提拔和重用,这使得一些研究水平相对较差的研究人员也因此受到重用。由于不齿与其为伍,他受到了极大排斥,参与学术交流、出国访问等机会均被取消。他甚至担忧他的学生在就业、学术研究等方面受其影响。“我真是悔不当初,如果大的环境、体制不发生变化,学术腐败很难从根上杜绝。”他无奈地说。
    业内人士指出,不仅是职称评定、破格提拔等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就连某权威基金项目成果评估指标体系在打分时也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该“评估指标体系”为表格式,共有四项评估指标:创新程度、完备程度、难易程度、成果价值。这些指标又分为2或3项具体指标,并分为“A”、“B”、“C”、“D”4个等级和“10”、“9”、“8”……共10个分值,4个等级又有更为具体的若干标准等,这一“评估指标体系”看上去十分精确、十分“量化”,每一项都有具体指标可循,但在实际评估时,却很难操作。
    比如,“创新程度”项中,什么是“提出新的重要理论观点,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A级),什么是“提出新的理论观点,研究有所深入”(B级),什么是“提出具有启发性的见解”(C级)等。这些复杂的指标体系,模糊的评比标准,使鉴定专家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打分时必然是主观随意性很强,甚至是完全“跟着感觉走”。
    “在我们那辈里面一辈子没有评上研究员的也不少,这些人不一定是自身水平比较低,但就是由于学术评价体制不当而造成的。”唐研究员感慨地说。

    专家建议行政机构退出评比

    针对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腐败的问题,专家们也给出了具体建议。他们认为,应彻底清理各项评比指标,划清官学界限,更为重要的是,行政机构应退出评比,同时应建立网络互动评价机制。
    专家们建议,首要应当划清官学界线。目前盛行评比请官员“出场”,好像领导不出场就是不支持该项工作,但带来的问题是即使官员以前从事过类似的研究,也不可能一通百通,同时由于官员身份特殊,而且往往还要拿不菲的“出场费”,这难免不让人心中存有疑惑。到底是作为内行的学者在唱主角,还是外行或即使内行却没有做多少具体工作的官员来唱主角?到底是官员为学术服务,还是学术为官员服务?因此,划清官学界线显得尤为重要。
    专家指出,目前的情况是行政机构热衷于搞评比,不断推出新的评比项目,并且往往参与和指导。但作为权力机关的行政机构,并不具备评比的学术能力,不过是有关官员拉一些“相好”的学人搞名堂。由于行政机构天然所具有的唯一的行政权威性,发生问题,也多半不会承担或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者和学术团体,由于不具有永久裁判员的资格,而且要为自己的学术生命负责,所以会相对公正得多。因此应把学术评价的权力交给学术团体,或由真正同行学者组成的独立于行政单位的学术委员会。
    与此同时,应建立网络互动评价机制。参加评价的论文要在网上公示,任何人都可以从学术角度予以评论。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有价值的批评意见都应作为该论文评价的一部分附录其后。这样既可以吸纳全国甚至国外学者参与,打破“单位所有制”,使学术评价社会化,又可以促使作者与推荐者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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