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钓鱼”事件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
    2009-10-27    作者:鲁宁,知名媒体评论员    来源:广州日报
  遇到丑事、难事首先想到“捂、赖、藏、封、辩”之传统应对民意手段,导致政府很难不做错事。但面对言论空间开放,行政执法对象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政府回应舆论质疑的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
  经上海市民、国内媒体及无数网民锲而不舍地质疑,发生于10月14日的“钓鱼”事件终于真相大白,10月20日上海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公布的否认存在“钓鱼”执法的谎言被事实无情揭穿。
  昨日上午,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承认“10·20”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决定依法终结孙中界案并做好善后工作。浦东新区政府还就误导公众及舆论作出公开道歉。
  与此同时,针对“10·14”事件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政府做出“坚决禁止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之承诺,并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10·14”事件令上海很受伤,弄得市、区两级政府极为被动,但事件最终还原了真相,体现了有错就改的精神,值得肯定。
  采取“钓鱼”方式实施交管执法在上海由来已久,在各地也长期存在。这既是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之重大缺陷,亦受公共交通供给矛盾长期未能化解之连累。
  公交服务供给不足,轨道交通与公交车接驳常常缺乏“最后一公里”,公交线路疏、班次少、城郊接合部公交服务盲点多是黑车运营猖獗的直接原因,打击黑车固定证据难则直接诱发“钓鱼”式执法。
  各地方政府利用行政许可手段“寻租”,高价出售的士准运证,的哥“份子钱”过重,导致出租车市场长期发育不良,难以承担公交服务供给不足的辅助供给职能,也是诱发黑车屡禁难绝且越打越多的直接诱因。这中间既涉及公交服务之需求刚性又涉及黑车违法经营成本极低,客观上诱惑更多的社会司机以开黑车作饭碗。
  我相信,“钓鱼”式执法并不符合绝大多数执法者之心愿,他(她)们也是普通人,也有做人的底线和尊严,基本的人性并未泯灭。“钓鱼”式执法之所以愈演愈烈,背后受“执法经济”驱使,根子在于“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在行政编制、执法经费甚至于执法队员正常工资奖金缺乏财政渠道刚性保障的困境下,公权力很容易被滥用,执法堕落为“创收”几乎难以避免。而利用公权力“创收”就如同吸毒一样可怕,一旦沾染上就极易上瘾。
  鉴于社会处于“转型与发展”时期,公交服务短缺而到处急需花钱,文明执法与公权力传统行使习惯及手段之冲突,自我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及“第三方监督”长期缺席,扩大行政编制及预算面临强大社会压力及政府自身支付能力限制等现实困惑,以及不适应舆论监督、害怕监督,遇到丑事、难事首先想到“捂、赖、藏、封、辩”之传统应对民意手段,都导致政府很难不做错事。但面对言论空间开放,行政执法对象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互联网作为思想文化信息集散地和社会舆论放大器所显示的巨大舆论能量,政府回应舆论质疑的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
  “宝马彩票”、“周老虎”、“躲猫猫”、“武汉经适房”的深刻教训,和“钓鱼”执法否定之否定,都使政府公信力一次次受到重创。在政府公信力一次次得到“修复”过程中,政府执政能力尤其是应对舆论的能力也在社会质疑声中逐步得到提升,本次“上海谎言”的收获之一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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