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疫情背景下的新医改期待
    2009-04-09    作者:社论    来源:新京报
    今春,手足口疫情再度暴发,4万多病例遍布全国30个省份,引发整个社会的关注。本报昨日报道河南山东两地疾控防疫体系的艰难现状,则无疑有了让人沉痛的成分。
  有多少人,非死于疾病,而死于“防疫体系”之薄弱?公众此前一再被告知,手足口病可防可治,其传染性也未必比流感更强。但存在于疫情防控体系中的系列问题,却使得可防可治成为空谈。这种现状在新医改意见刚刚出台的背景之下,无疑更加令人关注。
   疫情重灾区防疫体系暴露出的,诸如乡村医生的培训,疾控单位人浮于事及资金缺乏等问题,确是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脆弱的现状。在新一期《瞭望》周刊上,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萧庆伦也指出:“20多年来中国整个疾病预防体系,特别是农村的疾病预防体系逐渐崩溃。没有人乐意和专心做卫生和疾病监督;很少对保健、卫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流行病发生多少、程度如何、如何上报、如何应对,这些机制已经完全缺失了。”如何修复这种崩溃的现状,也成为新医改方案所要致力解决的问题。
  新医改的公益追求,如增加政府投入,重视基层公共防疫体系等,值得期待。但新医改又如何解决基层疾控防疫体系的困境亦是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一名医生便能上报传染病。SARS之后建立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瞒报疫情只能使疫情加剧,因为谣言止于公开,恐慌止于公开。一套网络直报系统,正是为避免瞒报而设计,但现实中,基层行政权力为追求零死亡零风险的“政绩”,对一种原应独立的直报系统的干扰与入侵本能地加以抵抗。
  在新医改背景之下,让人深思的无疑就是,我们可以尽可能设计出完善的医改方案,但我们将拿什么来保证医疗管理的专业性?
  类似手足口病的疾病本身就是一种流行病,基层的防疫体系离不开现行的卫生行政体系来执行。要避免地方官员的干预和瞒报,首先要改变官员传统的管制思维,通过制定政绩考核的科学依据,实现权责对等。如果官员上报及时,不存在有意瞒报,并且不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形,最后产生的后果责任未必应由直接的执行人来承担。只有如此,才能让基层的官员改变压制瞒报的“政绩观”,永不发病的地区毕竟是例外甚或说不存在的。
  当然,手足口疫情再次暴露了基层民主监督的问题,这也给即将进行的医改敲响警钟。为了应对复杂的基层现实,新医改除了要增大对现有的防疫体系投入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医改改变行政观念。新医改应考虑在医疗管理体系内增加来自社会以及专业机构的新生力量,只有打破封闭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资金投入到位,保证人员配置的科学和公平。只有如此,新医改才能跳出以往改革的窠臼———封闭运行的体系终究行之不远。
  这两个方面,可以明确为我们对新医改的诉求所指。医疗体制的改革不可能解决行政权力体制的问题,而阜阳事件中那位多次“违法抗上”、反映疫情的医生刘晓琳,亦不可能常有。因此要解决疫情防控中的瞒报现象,仍有赖于权力系统自身的规束与谦抑。这甚至可视为新医改能否顺行推行、民众真正获益的一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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