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滥发”风险 地方债试点应破题
    2009-02-05    马红漫    来源:东方早报

  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政策已经开始付诸实施。据最新一期《瞭望》周刊报道,2009年中央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债。而另有媒体报道称,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受到了地方政府热盼,相关额度在春节前就已经分配完毕。

  如果相关报道最终被确认,就表明之前围绕地方政府债券开行与否的讨论暂告一段落,在地方债创新与地方政府资金的缺口之间,调控部门最终选择了一个折中性质的方案:地方政府固然得到了债券融资资金,但却未采用严格意义上的地方债形式,而是由国债转借的方式予以实现。但从长期看,允许地方政府开行地方债券融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上都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伴随着1994年分税制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已经实现了财权与事权的清晰划分,地方政府在财政上拥有了独立管理权。一级政府对应着一级财政收入,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财政职责。但由于经济周期波动并不规律,导致具体的财务年度中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未必能够匹配,因此在当期收入无法应付当期开支的情况下,赋予地方政府融资权本是财政分权体制的正常要求。鉴于此,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融资在理论上并不存在疑问。
  从现实经济情况看,伴随着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总体财政收入集中向中央财政倾斜,多数地方政府财力随之偏于紧张。分税制改革之前,地方财政基本可以自给,但在改革以后,地方财政的自给率陡然下降。地方财政收入比例从最高时的85%下降到45%左右,而地方所承担的事务却从40%上升到75%左右。地方财政吃紧的结果就是财政收支矛盾变得非常尖锐,通过债务融资平衡供求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这一过程中,尽管地方政府债券并未获准发行,但隐形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却越来越庞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对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测算显示,其时的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就高达1万亿元以上。
  当下面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地方财政拮据问题显得愈发突出。地方政府一方面不可推卸地承担着刺激经济增长、维护经济平稳运行的责任,但另一方面刺激经济增长的“钱”从哪里来却是一个棘手的现实难题。就以上海为例,去年年底市政府就“确保上海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作出决策部署,并紧急出台了八条应对措施,力求全面落实中央“保增长”的政策目标。但与此同时,资金来源的难题也困扰着本市的决策部门。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2009年,根据中央扩大投资促进内需的要求,上海安排了86个重点项目,包括新开工18项、基本建成23项,所涉及总投资达5386亿元,政府投资规模可谓空前。但其中仅在轨道交通1-13号线建设的总投资2380亿元中,政府部门的缺口资金就多达200亿元。
  上海市的财政和经济状况在国内省级区域中排名居于前列,但即便如此,也会为资金缺口问题所困扰,由此可见地方财政获得融资渠道愿望之甚。不同地方政府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各不相同,项目的资金缺口与投资回报也大相径庭,完全由中央财政代办无法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最终只会成为一场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竞赛。
  事实上,尽管开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确存在“滥发”风险,但这并非是尝试推进创新的障碍。比较稳妥的做法就是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推进,其后渐次考虑全面放开。具体的试点原则有两个,其一是地方政府的财力和经济基础要比较好;其二是以地方政府直属公用事业企业为发债主体,把项目本身的投资收益作为偿债保障,也就采取美国的市政债券形式发行融资。由此,良好的政府财力为市政债券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而项目的投资收益又能够吸引足够的社会资金,两个因素共同作用下为地方债试点奠定了成功基础。
  改革的最佳时机往往稍纵即逝,当下,地方政府刺激经济增长的投资项目正是试行市政债券的最佳载体,而选择东部沿海省份作为先行开展的试点区域同样是顺理成章,我们期望地方政府债券能够随之破题而出。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