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更应着眼长远
    2008-07-11    湖北 黄栀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源税方案已经基本成熟,但具体时间表还没有定”。昨日,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办公室副主任宋晓梧在京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出台资源税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得到决策层认可,但由于资源税涉及物价和宏观调控问题,目前还难以出台。(见7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资源税改革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两型社会”的大背景下,以税收如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为出发点展开调研并进入决策的,要通过改革现行的资源税制度,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额、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节能环保方面的调控功能,进而促进我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功在千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其意义十分深远。
  然而,在我国资源税改革方案基本成熟之际,却遭遇经济过热,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压力增大。在这个时候,如果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并付诸实施,必然导致煤炭、石油等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增加,同时传导到下游企业,最终也会转嫁到消费者,从而加剧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因而国家在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上就不得不慎重考虑了。
  其实,无论在什么时候出台并实施资源税改革方案,都将会给宏观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如果在经济衰退的环境下调整增加资源税,则会由于消费不足和生产过剩导致资源品议价能力削弱,带来相关企业在价格变动中承担较大部分的成本上涨,税收的变化和负担将大部分加在资源生产部门上,价格无法传导而成本却上升,结果将会加剧经济衰退。但是,如果我们总是在考虑如何回避推行资源税改革给宏观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资源税改革也许很难有一个尽于人意的“最佳成熟期”。
  因此,在推行资源税改革上,我们既要考虑当前更应着眼长远。目前我国较低的资源价格不仅不能反映资源的需求稀缺程度,而且也不能完全反映供求关系以及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只有推行资源税改革才能使这种状况得以改观,虽然当前推行资源税改革会增加通胀加压力,但从长远大计着眼,推行资源税改革是越快越好,因为它更有利于使人们在利益受损中增强节能环保意识,更有利于建立起一个有利于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使我国在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