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连续阴跌,哀鸿遍野,证监会于周日(4月20日)晚8点“紧急”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显然,这一举措具有某种“信号”意义,是对数月来各种“救市”呼吁的一个积极回应。
然而,除了4月21日股指短暂高开外,沪深指数当日反而创下了新低。4月22日,股指进一步下挫,盘中击穿了3000点。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指导意见》对股市的利好有限。这一新规不仅约束力小,没有强制性,而且有空子可钻。大小非若真想大比例减持,可能会先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多个关联公司,再分散减持。有人还说,由于担心监管部门接下来还会进一步限制大小非流通,一些想套现的大小非反而会抓紧抛售。
所谓的“捍卫3000点的救市第一令”再次证明:简单的行政手段达不到“救市”之目的。相反,为“救市”而随意改变游戏规则,动摇了市场诚信的根基,那才更可怕。
政府没有在更高的点位出台所谓“救市”政策,实为明智之举。因为,中国股市本轮下跌的根本原因是估值过高以及实体经济的下行。违背市场自身规律,靠“打鸡血”式的手段“救市”,只能让极少数人趁机夺路而逃,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受到政策“信号”的误导。
试想,如果上市公司前景很好,股票确有投资价值,又何须担心大小非会急于减持呢?投资者也完全可以长期持有。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如果政府部门确信市场已失灵,完全脱离了经济的基本面,大可以由官员出面发表讲话,公开明示阐明理由。
如果监管部门确实是在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进行必要的“补漏”、“纠偏”,也大可以制订公开的计划和时间表,而不应据市场涨跌来决定作为与否,更不必搞突然袭击。否则,把分内事当成调控股指的手段,何其荒唐可笑也?
如果管理层确实是从呵护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角度出发,那么就应该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多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投资回报、规范市场等方面努力,少在把持供求方面作文章。
笔者认为,与其用行政手段“救市”,不如尽早降低不合理的税负。一是要降低印花税。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偏高是不争的事实。早在去年“5·30”之前,笔者就曾撰文反对以提高印花税的方式来调控市场。一方面,提高印花税是“一刀切”,会伤及无辜,对抑制过度投机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提高印花税会降低市场效率,不利于发挥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此外,提高印花税有“控市”之嫌,也有与民争利之嫌。
其实,管理层要做的恰恰是放松管制,活跃市场,发挥其自身的调节功能,把更多精力用到打击非法投机、欺诈和防范金融风险上去。不要试图以简单、粗暴的加税手段来替代应当由市场和监管者自身履行的功能。
目前指数已经跌破3000点,更重要的是整个市场的预期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从极度乐观到极度悲观。如果管理层仍和“5·30”时的思路一样,把印花税当做控市的手段,等到市场已经过热了才打压,市场已经冷却了才想起“救市”。那么,这种印花税政策调控可谓多此一举,不要也罢。
试想,在熊市后期,散户抛出“带血的筹码”的同时,还要比牛市时多向政府交一笔税收,会如何感想?待到底部出现,才降低印花税,只会便宜下一轮入市抄底的资金。因此,降低印花税的政策是管理层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分内之事,应尽早出台。同时,政府也切不可再将降低印花税烘托、渲染为“救市信号”,劝诱投资者入市。
二是要降低股息红利所得税。去年8月15日,银行储蓄的利息税由20%下调至5%,而目前,证券市场的股息红利所得税依旧保持在20%。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改善融资结构的角度来看,国内股息红利所得税的水平至少不应高于银行储蓄的利息税。这也是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精神的最好体现,
近年来,减免红利税的呼声一直不断。早在2004年“两会”,就有数十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相关议案。今年“两会”上,民建中央提出的《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被确定为政协的“一号提案”,其中就提到了“印花税谁卖谁缴,红利税谁变现谁缴”的建议。财政部长谢旭人曾表示对此非常重视,将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阶段性特征和内外部环境,研究和实施好相关的政策。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税收政策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不相匹配,长期投资的理念尚未形成,这些都是中国的投资者不敢做长期投资的原因。
减免红利税不仅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也有利于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重视现金红利分配”的价值投资理念,引导资金流向分红稳定的企业,提高国内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促进股市长远健康的发展。
总之,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作为调控手段具有滞后性,因此政策上一定要前瞻。税收的性质也决定了其政策特点是长期的、润物无声的,而不是要在某个时点上追求轰动性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