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双轨制”是明智选择
    2007-11-12    作者:何维达    来源:人民日报

  ●完善“保障+市场”双轨模式
  ●短期内不会影响商品房市场
  ●加快政策实施惠及更多群众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各地房价如同脱缰烈马,一路狂奔。在这期间,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对房市进行调控,例如“国八条”、“国六条”、“九部委15条意见”等,但是房价却丝毫不留情面,不断创出新高,令政府调控政策陷入尴尬境地。今年以来,房价上涨速度尤为突出,以北京为例:北京二季度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一季度涨幅高达9.5%,高价房不仅成为套在普通百姓身上的一条沉重枷锁,就连国土资源部部长也承认无力负担第二套房产。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颁布的,这份文件的最大亮点就在于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市场”的双轨模式。简单地讲,这个双轨制就是把城市低收入家庭作为保障对象,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而城市其他收入阶层就要依靠自身、市场来满足个人对房屋的需求。应该说,住房“双轨制”是当前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明智选择。
  国务院文件强调政府所要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众所周知,我国社会如果按照家庭收入情况来分应当呈“橄榄型”分布,因此,城市低收入家庭在城市家庭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另一方面,即使没有保障性住房,这部分家庭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制,在当今房价高的情况下,也很难有能力购买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商品房,即使是经济适用房也大大超出了这些家庭的购买力。因此,短期内,双轨制的实施不会明显降低市场对商品房的需求。
  笔者认为,这些措施还不够,还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廉租房的建设、分配以及申请人资格的审核,并把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和主要负责人官位挂钩,加大对“问题干部”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大信息的透明度,加强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随着住房“双轨制”的实施将会得到慢慢改善,高收入家庭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也不在话下。但是,有两类人可能享受不到住房“双轨制”的好处,值得关注:
  一是中等收入家庭。这类人处于尴尬境地,很多中等收入者面对高不可攀的房价只能望而却步,而他们却占了城市人口总量的很大比例。他们被保障性住房排除在外,而又无力购买商品房。有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贷款买房,事实上,并不是他们其中的一大部分不愿作房奴,而是高额的首付就足够把他们拒之门外。因此,中等收入阶层被很多人形象地称作为“夹心层”。当前的房价已经超出了“夹心层”所能负担的能力,但政府为了抑制房产投机,不断提高交易成本,比如增加各种税收与费用等,这对高收入阶层来说无关痛痒,但却进一步增加了“夹心层”的购房难度。中等收入阶层乃社会的中坚力量,高企的房价或者将他们直接拒之门外,或由高额房贷将压得他们半辈子喘不过气来,肯定会严重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此,政府应该想办法改善这个阶层的住房问题,而不是对之置若罔闻。
  二是城市里还存在着一个特殊群体。这类人在某一城市工作,但户口却属于其他城市,这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所造成,而且属于这个群体的大多数人属于中、低收入阶层。这部分人与那些拥有本地户口的人一道为所在地城市经济的发展做着贡献,并且也没有比其他人少缴一分钱的税,但这个群体的利益往往被忽视,购买经济适用房他们没有资格,廉租房仍然将他们中的大多数遗弃在外。之所以说大多数,是因为24号文件中仅仅提到要为农民工兄弟提供住房便利,但农民工只属于这个群体的一部分,其中还包括部分白领、蓝领,他们中的低收入家庭是否也该有权享受保障性住房制度?
  “住房双轨制”标志着我国房产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如果政策得以认真实施,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会发生很大变化,也意味着更多的人将会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 “保障+市场”的双轨模式在具体的运作中肯定会出现大量的困难和问题,希望政府能够通过民主决策、集思广益最终使各方面利益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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