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不应重复中小板的故事
    2007-09-05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员)    来源:新京报

  据报道,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规划已于上月下旬获得国务院批准。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创业板市场,目前正在等待证监会根据有关意见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择机正式推出。这意味着筹划近十年之久的创业板不久就要与投资者见面了。(据9月4日《上海证券报》)

  对于创业板的临近,投资者自然会联想起中小板的开设。因为三年前中小板开设的时候,中小板的定位就是创业板的第一步,是为创业板的开设做准备的。因此,从中小板的历史定位来看,中小板应该是创业板的前身,创业板来了,中小板也就该退场了。
  不过,从证监会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规划来看,中小板显然不会因为创业板的到来而退出。根据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的建立四个层次的资本市场架构,中小板不仅将要与创业板市场同时并存,而且还要“大力发展”。
  之所以出现这样一种演变,这实际上是与中小板的定位名不符实有关。中小板虽然名义上是创业板的第一步,但实际上却是名符其实的“第二主板市场”。它不仅遵循“两个不变”的原则: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发行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而且中小板还在深市主板挂牌,并且投资者队伍也与深市主板完全相同。此外,用以显示中小板市场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发行规模的限制,也是越放越宽。到宁波银行发行的时候,首发规模甚至达到了4.5亿股,完全与主板市场没有区别,结果最后就剩下了一个中小板指数,用以表明中小板的存在。
  中小板这种尴尬的定位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为了筹建创业板,从2000年开始深市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到2004年深市停止新股发行达到4个年头,深市也因此越来越失去活力。但由于当时创业板推出的条件并不成熟,而深圳以及广东方面又是一次次地呼吁早日开设创业板,以争取深市早日恢复IPO。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推出了一个权宜之计:开设中小板。一方面把它作为开设创业板的第一步,以减轻创业板推出的压力;另一方面深市的IPO也因此而得以恢复,深市的利益得以照顾。
  正是基于中小板实际上的“第二主板市场”定位,所以在创业板到来的时候,中小板并不会退位,而是与创业板共存,甚至最终取代深市主板,成为深市主板的发展方向。
  而作为创业板来说,显然不应再重复中小板的故事了。
  一方面,经过了近十年的筹备,目前创业板的开设在制度上应该是非常完备了。深交所副总经理宋丽萍近日在第十一届亚太中央证券存管机构组织年会上表示,目前包括发行上市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保荐、信息披露等4个规则在内的创业板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制定成形。
  另一方面,经过股改之后,目前的主板市场得到了良好的发展。而且,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在我国的资本领域也非常突出。这些都为创业板的推出创造了条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出创业板,应该是有备而来,而不应再像中小板一样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当然,创业板不应重复中小板的故事,还有更进一步的意思就是,创业板应该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市场,而不像中小板一样始终都依附于主板市场。不仅创业板市场的制度体系完全独立,企业上市的标准有别于主板市场,而且投资者队伍也应有别于主板市场,主板市场的投资者只有重新开设创业板账户,才能投资创业板市场。此外,创业板市场的行情显示,也应是另板显示,而不应混淆在深市主板之中,使创业板市场有一个市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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