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最大的不公平是什么?
    2007-06-28    作者:魏凤春    来源:广州日报

  即使是最崇尚自由的经济学家也不会反对政府为积弱的人群提供最低社会保障,因为最低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个公平的问题,它本质上是文明区别于野蛮的标志,或许这可以称作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据新华网日前报道,虚开、冒领、混吃已成为城市低保的三大难题。在财力有限的约束下,上述行为的直接结果是作奸犯科者剥夺了诚实守信者的权利。社会中的剥夺到处都是,唯有此种剥夺最让人神共愤。理由非常简单,需要低保的人都是弱势者,其他的剥夺可能只是造成了他人福利量上的损失,而此种剥夺却可直接引致他人生存的危机。
  低保制度中的不合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成因概括起来不外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信息不对称,申请者有不轨行为,政府难以掌控其财产与收入情况。二是信息对称,主管者与申请者合作侵占,并且其寻租行为不受惩罚。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下,上述情形随处可见。随着社会的开放,城市化引发的人口流动等因素增大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难度。
  缓解上述不公平的重要途径是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的建设。以低保人死后,家属吃“死人”为例,公安、民政、司法、银行信息的割裂给了申请人侵占的可能,随着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完善,第一种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问题最大的是第二种情况,政府官员寻租的动机,并不会随着信息开放度的增强而减弱,它依赖于政府治理结构的完善,特别是对公务员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理顺。
  前述问题只是低保不公平的冰山一角,更大的不公平少有人提及,低保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低保标准的静态化,其增长幅度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或者物价上升的幅度。众所周知,穷人对通货膨胀引致的真实购买力的变化最为敏感。设想一下,近期飞速上涨的肉价,使多少低保家庭失去了打牙祭的机会?此为其一。
  其二,现在的低保制度过多地停留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存上,而对发展问题关注太少。一般而言,除了少数失去劳动能力的极弱势群体以外,大量的人都应该重新自食其力。在城市低保者天天徜徉在小区门口数麻雀的时候,有多少农民工却在黑砖窑中一步步从文明走回奴隶制的野蛮。即使是在城市的阳光下,大量农民工艰辛的血酬也抵不上城市中低保者的收入。这种意义上的不公平,才是低保最大的不公平。和谐的社会需对作奸犯科者严加惩罚,更需要拆除制度的藩篱,给普天下的弱者以公平的待遇。
  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正在努力,全国性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给我们以极大的信心。但是从其制度设计来看,它更多的像是原来救助制度的翻版,受制于财力,它的作用还有待于重新评估。虽然任重而道远,不管怎么说,这一步毕竟已经迈出去了。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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