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环保,我们还需要做得更多
    2007-06-05        来源:新京报
  今天是第36个世界环境日。
  环境问题是当前世界上众多公共议程中,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议程之一。它既是世界性的问题,又是国家性的问题,更是个体性的问题。因此,正在召开的西方八国首脑峰会上,讨论如何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挑战,既成了发达国家的议程,又是抗议者们所指责的话题。
  必须承认,在目前的国际环境问题讨论中,存在着不公正的标准问题。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使用同一种标准不现实。因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才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客观的,也是公正的。有人不顾中国所处的快速发展阶段,而对中国的环境保护现状妄加指责,即所谓“中国环境威胁论”。这些论调否定了中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做出的努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面对目前的环保现状高枕无忧。的确,正如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年的G8+5会议上所言:“气候变化问题既是环境问题,又是发展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不能因为环境问题,就否定我们的发展努力。但这也意味着,我们的发展面临着沉重的环境成本。
  因为在过去的发展中,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问题,我们曾经在高峡、森林、草地面前尝到了苦果。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最严峻问题之一。就在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我们听到太湖的呻吟,也看到水危机如何影响数百万无锡人的生活。
  我们还可以历数因为人为破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的大量环境污染,这些污染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发展质量,也间接地影响了我们的国家形象。
  我们过去为国际减排作出了贡献,现在和将来也会面临更重的国际责任。从目前看,50多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只占世界累计排放量的9.33%;中国人均排放水平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弹性系数小。但这种情况并非一成不变。随着GDP的增长,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破坏的案例层出不穷,难以计算的环境成本也在悄然增长。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国生态保护报告》就称,全国60%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如果忽略这种成本,今后,我们将不得不用过去的发展代价,来承担环境破坏的恶果。今天在怒江深处、滇池边上、黄河岸滩的悲剧,本来都不该发生。
  如果说民众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受益者,政府则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环境保护成本不但是政府对民众的责任,更是一个国家对世界的责任。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人员和财富的全球自由迁徙,而且意味着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共享同一片天空、同一块土地、同一个海洋,甚至面对同一次危机。这方面的例子,从来都不缺少。
  我们有决心做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这个负责任,既是指作为主权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责任,也是指在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问题中的国家责任。今天的环境问题,必须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切实解决好。毕竟,效果是考验国家责任的手段,时间是衡量环保水平的准绳。今天,我们能否为国际减排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取决于能否将发展真正视为全球性,更取决于能否将提高民生,始终视为发展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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