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上为地方政府说句公道话
    2007-04-12    作者:邬凤英    来源:大河报

  国务院参事室最近组成调研组奔赴全国各地,就房地产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房地产改革建议:政府应为占居民人口70%~80%的工薪阶层提供经济适用房,少数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商品房。应当将70%的土地供应给经济适用房,其中的30%用作建廉租房,对商品房的管理则可以完全放开。(4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建议,如果能实施的话,将对当前涨得像断了线的气球一般的房价有所遏制。但这里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地方政府愿意这样做。
  仔细观察一下目前中国各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我们可能会很惊讶地发现,其遵循的原则和调研组的建议刚好是相反的:一方面是各城市的商品房住宅用地的拍卖价不断攀高;另一方面是大量土地以零地价给企业使用,加上税收优惠,土地其实是负价“卖”出的。而被用来建经适房的土地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廉租房在许多城市甚至根本就连影子都看不到。
  为何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很简单:这样做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政绩。因为拍卖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纳入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而之所以会“白送”土地给企业使用,也是因为企业开工生产后不仅可以使城市的GDP数字增加,同时也会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
  如果排除了腐败的因素(对腐败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厉打击),那我们就必须为地方政府说句公道话:这样做,他们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这个苦衷就是在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在税收上吃“小头”,收入来源日益逼仄,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严重影响,但其承担的责任却没有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就必须另辟财源,才能缓解无米之炊的困境。而按照目前的政策,土地出让金是归地方政府所有的。这样一来,卖地发展房地产市场并推高房价,就成了地方政府的一种本能的冲动。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房价问题上,单纯指责地方政府不顾及民生,是有一点不公平的(当然,即便是有苦衷,地方政府的做法也是不对的,这毋庸置疑),而如果仅仅就房价论房价,我们也很难找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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