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一价值千万的国企开源设备公司宣告破产,却被原总经理杨允鑫在没有投资的情况下空手买下。之后杨在参与工程竞标失败后,仍将当地近千万工程承揽手中。当地有关部门表示,他们所做的一切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青年报》1月17日)
整个“破产”过程,尽管员工反对,竞拍程序被“省略”,但不明一文的杨允鑫收购程序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显然,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强大势力,正在突破市场规律、企业员工意愿以及其他企业合法行使竞拍权利等一系列“壁垒”,有望顺利达到其预先设计的目的——以远远低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的标的,以“小虾吃大鱼”的姿态,上演又一幕“国企改制神话”。 纵观整个开源设备公司“破产”事件,可以说,它并不鲜见,在中国的大地上,每天不知有多少大大小小的国有企业,无论它尚处于经营良好状态,还是亏损度日时期,都无一例外地卷入了被收购、被吞并的大浪之中。通常,是原国企当家人摇身一变,变成资本“家”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通常,会出现以较低的收购价格获得一个庞大的企业。 但是,这么多年国有企业的改制,或者说被私有化、国际化,真正的成功案例究竟有多少?我所指的成功,当然不仅是收购一方的欢喜,他们能够以低廉价格获得那么多国有企业的有形与无形资产,而学费一般都由政府补贴或者直接是民众承担。而国企员工、普通民众乃至整个社会,是否从中获得了社会整体福利的上升、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以及一大批在此基础上诞生的优秀企业?到目前,我们都无法获得一个理性的数据基础。 有关国企的产权争议绵延至今,经济学家认为,国企员工的所有权应当包括四方面的权利:一是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统称使用权;二是从资产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统称收益权;三是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即处置权;四是全部让渡或部分让渡资产的权利,即交易权。可在林林总总的国企改革中,原本是委托代理者的政府或国企领导掌控了产权,可以任意变化国有资产的形式(破产或转制),将全部资产让渡给关联利益方,并且将所有收益归己所有。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到一个名字——郎咸平,作为杀入中国经济学界的一只鲶鱼,他毫不隐晦地指出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揭破了某些经济学家为国企改革制造的歌舞升平之风。国有企业对员工缺乏一种责任交代。员工没有话语权,甚至连司法权都没有,当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种种侵犯员工权益现象时,员工们既无法得到合理补偿,也没有机会、没有途径去控告那些违法操作者。 任何看似纷繁复杂的国企改制问题,归根结底是权力均衡问题。在开源设备公司“破产”事件中,无论是员工还是媒体已经指出了那么多违反市场交易程序的现象,但常识与质疑并没有给开源设备公司“破产”事件带来任何影响,主导开源设备公司“破产”事件的有关政府人士与原总经理杨允鑫毫无顾忌地继续交易,无非是因为开源设备公司员工的权利主体地位被虚置。当一个多方博弈的重要参与者谈判权利被搁置一旁,任何对他们最不利的决议都可以堂而皇之出炉。 如何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道理其实很浅显,首先要还权于国有企业员工,以及一切相关利益人士,而不能由几个国企领导或者政府领导暗箱操作;其次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职业经理人机制也好,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民事与刑事诉讼机制也好,都是一个责任细化到人的法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