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政府该管和不该管什么
    2007-01-16    童大焕    来源:东方早报

  日前,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对未来的医疗体制给出了一个基本图景—————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四大内容,核心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基础医疗免费需多少钱

  此前,有学者测算后认为,基本医疗可能需要巨大的财政预算投入,在目前情况下几乎无法达到所需额度。而高强则表示,卫生部也进行了一个测算,结果“并不是天文数字”,它应该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按照专家理论所设计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花费大约在1500亿—2000亿元之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指出,它相当于我国GDP的1%—1.5%,财政收入的5%—7%。高强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努力保证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一文中指出,“从1980年到2004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由143亿元增加到7590亿元。其中,居民个人负担的比重,由21%增加到53.6%,群众感到看病越来越贵。”这就意味着,24年来我国居民个人负担卫生费用支出增长了135倍,而同期收入增长也只有十倍左右。如果7600亿元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财政每年也只需增加付出居民个人负担的53.6%部分,亦即4000亿元左右。而我国2006年一年财政收入就增加7000多亿元,如果安排妥当,全民医疗费用国家实现“全包”也未必没有可能。何况已有数以亿计的城镇职工及其单位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社会学中有一个非常普遍的“二八定律”,80%的医疗费用发生在20%的大病中,应该也是这个规律。而20%的医疗费用发生在80%的普通疾病中,这部分由政府全部兜底,既是医疗公平的体现,也能够降低大病的发病率,从而进一步降低全民医疗总费用。
  基本医疗由国家负担后,平常老百姓说的“小病扛,大病捱,实在不行土里埋”的自生自灭现象将会得到缓解,到时这些病人都会冒出来。那是否意味着到时全国医疗总费用的成倍增加?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现有的医疗价格,24年涨135倍是建立在非正常药价的基础上。如果制度安排合理,平均医疗价格降一半并不是什么天方夜谭。此次医改方案,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能否守好这个环节,很大程度上能决定医改成败。

大病统筹如何筹

  除了占20%费用的基本医疗全部由国家买单以外,占80%费用的大病仍需由公民统筹、社会保险等方面来完成。在现实生活中,大病医疗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死,而且往往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命运,往往一个人一场病就把整个家庭拖入贫困的深渊。因此,如何实现大病统筹,亦是医改的重中之重。此次方案,在大病统筹问题上,是城市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乡村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果这部分实现全社会全员保险制度,则7590亿乘以80%除以13亿人口,每人每年467.7元可保一切大病治疗无忧!而这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经支撑起了一大部分,剩下的是应该改革相关制度,实现由以个人为主的保险制度向包括老人、儿童在内的家庭医疗保险制度转变。可以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确定不同的医疗保险责任,有能力的个人和单位多交一些,没能力的少交或不交,实现富人向穷人、城市向乡村的反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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