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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证券市场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监管层着力发展融资融券可谓“一石多鸟”。首先,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从单边市场发展为双向交易制度,使交易机会更加丰富,定价会更加趋于合理,市场会更加繁荣。其次,有利于吸引更多合规资金入市,增加市场的流动性。第三,有利于增加券商的盈利渠道,促进证券业的综合治理和优胜劣汰。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虽有不少好处,但也存在放大风险的可能。据了解,美国证券市场出现过的几次大崩溃,与融资融券业务的疯狂不无关系。上世纪初,美国投行允许的融资融券的比例同时高达90%,不少还高达95%,这为1929年美国证券市场的大崩溃埋下了隐患。
在我国目前实施“T+1”交易制度的情况下,融资融券可能造成的券商资金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虽然相关规则规定,入选品种近三个月的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但小概率事件并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在目前“T+1”交易制度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导致无法实施强制平仓的风险。
比如,在融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所买股票第二天之后连续跌停,跌停板无法打开或无人购买,此时很可能就出现平不了仓的局面,从而出现流动性风险。而在融券情况下,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如所融股票出现连续涨停,也会出现类似情况。当年由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前财政高官等明星队管理的长期资本公司,因为对高杠杆比率带来的流动性不足估计不充分几乎破产。
可见,“T+1”交易制度在融资融券的情况下,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漏洞,规避此风险只能以“T+0”交易来实现。在“T+0”制度下,投资者当天融资融券操作某只股票,如果发现该股票价格大幅波动,为避免损失当日即可反向操作,给投资者提供了一次改错、当日止损的机会,从而确保能够归还所融资金或股票。
具体而言,现行的“T+1”交易制度存在严重缺点,在升势中具有助涨的功能,掌握大部分筹码的操盘者在当日跟风者无法抛出的情况下,大幅拉升股价更容易。相反,在跌势中具有助跌的功能,短线客当日买进后,只能在次日止损,主力只要利用少量筹码,击破关键位,就能引导跌势,短线多头只能翻空。“T+1”制度下,做空能量不能累积和释放,往往出现阴跌绵绵,少有反弹的特征。而在牛皮市道里,交投严重萎缩,交易量稀少,不利于投资者的实际操作。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之时,恢复“T+0”交易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切实可行。
首先,恢复“T+0”交易,能够活跃股市,聚集人气,促进股市健康发展。稳定的投资者将会把精力和时间放在对个股的研究和挑选上,而那些目前并不十分活跃的绩优蓝筹股将会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长期关注和青睐,至于ST等亏损类股票,因退市制度的日趋完善将会受到冷落,这与管理层稳定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思路是一致的。其次,恢复“T+0”交易,还可以促进交易量的增加,这样既增加了券商的收入,又增加了印花税,还能更大限度地激活资金拆借市场。再次,从技术层面以及证券市场目前所处的环境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论是从运作的规范化程度上,还是从监管的体系、机制和手段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市场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恢复“T+0”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为了有效地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除了恢复“T+0”交易制度外,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就成为了在制度设计阶段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如此,才能发挥融资融券的正面效应。第一、投资者在关注融资融券这一新盈利模式的同时,也切不可盲目乐观。一是投资者对融资融券要做好风险承受的心理准备,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参与此项业务,如果决定参与,要注意把握自己的业务操作方式;二是投资者要潜心研判趋势,慎重选择股票,注重流动性管理。第二、融资融券业务是一些券商的“利好”,但面临的财务风险也不可忽视。券商应建立一套完整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如确定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容忍度,评估风险态势并做出应变的决策,监控经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效果。为此,可借鉴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此加以改进与完善。第三、监管层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比如建立信用账户和证券账户二级托管制度,对强制平仓的预警线进行量化,强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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