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有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与发行数量渐少有关。如果未来发行人为了应对管理层降低发行价格的要求把股票按照1:2的比例拆细,那么发行价格固然降下来了,但其实还是换汤不换药。
以前的新股IPO,经常见到5000万股左右的发行规模,但是现在的IPO,发行量一般在2000万股左右,沪市新股发行量也罕见过亿股,目前只有陕西煤业一家公司发行量较大,其他的股票基本都是袖珍股。
这些袖珍股,或许原来并不袖珍,只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发行市盈率,更担心管理层嫌其发行股数太多而不愿放行,结果发行人就有了相对明智的选择,尽可能减少发行量,并提高发行价格,必要时可以对原始股进行缩股以提高每股收益。这正是新股发行价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如果管理层仅仅着重于降低新股发行价格,那么发行人还有应变措施,如把原本1亿元的总股本经过10送10股变为2亿元,同时发行规模可以扩大一倍,那么自然发行价就能下降一半,这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者对发行价虚高的反感,但却并没有真正改变三高发行的本质。
有什么样的土壤就有什么样的发行人,如果投资者真的想从根本上抑制三高发行,就必须要让发行价虚高的IPO难以发行成功,投资者要有“不理他”的勇气。面对发行价太高的股票,投资者可以说不,招股时不申购、上市后不接盘、破发后不抄底,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抑制三高发行。
一般来说,承销商拿了发行人的发行费用,就要为发行人办事,具体来说就是要把股票全部卖出去。这在A股投资者眼中完全不是问题,发新股怎么可能卖不出去?但是在成熟股市IPO绝非那么简单,这就是投资者之间的差别。
假如面对发行价格说不上便宜的IPO,上市后投资者根本就不理他,不管承销商怎么忽悠,投资者就是不理他,那么承销商最后必然“炒股炒成了股东”。未来承销商也就不会自掏腰包购买高价新股,然后新股就会上市破发,进而导致未来高价发行新股失败。如果发行人想要让投资者购买股票,就要制定合理的发行价格,而非太高的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