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2014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正在研究制定中。在由发改委主导的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价格改革。在此前公布的三中全会有关决定当中,也提出了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价格改革几乎伴随了中国改革事业的全部进程,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几年,资源价格改革一直在推进,但每年几乎都是以“小步涨价”的形式出现,而不是对价格机制的根本性改革。或许用这种小步慢跑的涨价方式避免市场化改革带来脉冲式涨价的压力与风险,但客观上也制造了一种印象,即“价格改革等于涨价”。
由计划经济继承而来的资源价格体系其基础是国家垄断,其中既有天然垄断性,也有国有企业排他性垄断,可以通过压低资源价格来降低制造业成本,从而获得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对外则是汇率管制。在中国入世后大量投资流入以及巨额贸易顺差的背景下,中国决定改革汇率,同时进行资源价格改革,试图从双向修正价格扭曲的现象。这一修正过程出现了人民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的现象,其中资源价格改革是令持续通胀的一个原因。
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其价格由市场决定,从而使得供求平衡,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一个主流的重要逻辑是,任何资源中国人均占有量都很低,因此必须更加需要提高使用效率,而涨价似乎成了节约资源的一个重要手段。
必须清楚的是,中国价格体系的市场化与公正性并不仅仅局限于资源价格领域。首先,住宅土地价格以及房地产税收畸形过高让每个家庭支付了过多的收入,如果继续承担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的成本,那么,这就是不公平的,也让资源价格改革更敏感,因为在支付按揭之后人们的消费承受力更低了,对生活成本更敏感。其次,人工价格长期过低,尤其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福利保障经常执行不力,分配不公导致了大部分低收入者要承受更为严重的通胀成本。
不可否认,过去的十几年中国人的收入出现了增长,但是如果考虑到房价以及物价的上涨,就会发现这种增长杯水车薪。因此,资源价格改革不能只从资源效率上考虑,而是将他放在整个价格体系当中整体推进。当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推进中国转型更为重要,甚至资源税也应该支持,但是,政府应该首先降低住宅土地价格,应该降低税收,推进更公正的分配,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如果不能实现这些而一味的以市场的名义提高资源价格,让百姓承受所有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成本,那么,将不利于资源价格改革。
事实上,在没有打破国有企业垄断以及资源定价模式之前,任何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需要慎重,因为这些效率过低的企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过高。推动放开市场价格的前提,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而不是继续由国有企业垄断,价格改革绝不是在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