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到决定性作用,毫无疑问已经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名片”。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其实就在于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这个价格尤指要素价格。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这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得到明白无误的表述。为什么要市场来形成价格?因为市场形成的价格是最有效率的,而且也是最公平的。因此,市场既然可以形成米面粮油的价格,那么自然也可以形成水、电、石油、天然气、交通等的价格。
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的市场结构呈现出某种不平衡:商品市场业已比较发达,但要素市场的管制依然严重。前者,除了个别的资源产品价格还没有放开,基本上都是市场规律在发生作用;后者,包括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等远远未实现自由流动,也就谈不上平等交换和公平竞争。
要素价格存在双轨制,存在着所有制歧视,使得不同的经济主体无法实现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进而扭曲了相关行业的成本曲线和供给曲线,使得价格失灵,资源错配。这既是非效率的,也是不公平的。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宏观调控流露出某种微观调控的迹象,成为热议所在。比如,对终端消费品的价格实施直接限价,对高房价采用愈来愈多的以“限”为主的行政手段,长期以来的对于投资什么的层层设卡,以补贴等方式直接介入到企业的微观经营当中等等。更令人吊诡的是,这种对市场价格任意干扰的行为,师出之名竟然是为了保护市场。于是人们担心,若政府的权力不受规范和约束,调控就异化成了一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可以放进去,限制、管制、控制、说不准就不准等手段也可以放进去。如此种种,其实就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直反对的政府越位和逾界。
而政府对于越位和逾界的偏好,反映的却是市场化不足的问题。市场化不足,就要大力培植市场基因,通过制度供给来释放市场供给,而不是舍供给端而单单调控需求端,便是南辕北辙了。如同现在很多人,将现实生活里的种种不公不义归咎于改革,认为是改革带来了诸多弊端,殊不知,种种的不公不义,恰恰是改革未尽彻底的缘故,恰恰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原因。
市场不是最好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最不坏的资源配置方式。如果政府是上帝,能够精准地判断所有信息并做出及时决策,计划自然是最好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政府不仅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甚至政府自身的失灵亦无法克服,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将资源配置的权力交给市场。市场有缺陷,有波动,容易拉开差距,但却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