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债未还,又借新债,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 近期,一些省(市、区)陆续公布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及资金安排计划。同时,2013年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较2012年增加了40%。 此前,IMF、穆迪、惠誉及高盛等外资行纷纷表达对中国政府债务的担忧,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 虽然今年地方债投向更偏重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工程,但地方债务总量上较多,已经与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不匹配。机构研究报告称,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是2007年的3倍,占GDP比重由15%大幅提高到30%。 关键是庞大规模的地方债逐步积聚,已经威胁到金融体系,并且给整体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实际上,中央早已意识到地方债的隐忧。 2013年以来,为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围绕完善现行预算体制、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推进营改增及资源税费改革等方面展开。 中央政府强调,完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旨在提升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度,推动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进程,有助于更好的对政府债务进行监督和控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并明确提出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通过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在中央对地方政府全部转移支付中的占比,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提升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支配的灵活性。 但这是长期的政策安排,短期内很难看到效果。 虽然为了减轻地方政府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这一免税政策。通知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但这是杯水车薪。 而目前不少地方债务面临偿还时间窗口,当务之急,地方政府举债要放慢脚步,安排消化的时间。首先要严格控制地方债务规模,出台一定的指标去约束地方债务数量。其次,地方政府应该尽量延长债务的偿还期限,尽量错开各项债务偿还时间,分散偿债压力。同时改善提升经济效益,加强还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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