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污染未肃再添占地违规 地方政府束手无策
2013-05-16   作者:尹一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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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成玉此前在中石化集团内部工作会议中多次强调的“绿色低碳”战略似乎并未得以完全落实。

  连续一周内,中石化旗下包括茂名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均先后登上了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排污不达标及挂牌督办“黑名单”。

  除此以外,来自山东省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的确认消息也指出,中石化位于当地的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所占用土地也属违规。

  多名环保组织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依据其此前的统计数据,中石化旗下曾有包括洛阳分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蜡精细化工厂在内的多家子公司存在污染问题,而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及民间环保机构对其进行公开指责后,其整改进度则“非常缓慢,有些甚至没有进行整改。”

  “作为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在与中石化的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很多时候都成了拉锯战,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市一级单位、区一级单位也存在扯皮脱节的现象,最后就导致问题迟迟难以解决。”一名多次参与实地调研举证的环保组织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屡上“黑名单”

  5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环保局发布了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在这份包括当地6家企业的“黑名单”中,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学”)位列其中。来自南京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南京化学除废水排放超标外,其排放废气也不达标,超标因子均为氮氧化物。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化学已非首次登上当地环保部门公布的排放不达标名单,本报记者从公共环境研究中心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早在2011年,中石化旗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就有高达31家企业涉及环境污染,其中,南京化学便是其中之一。

  而除南京化学外,中石化另一家原油年加工能力达千万吨以上的大型炼厂——茂名石化则再次成为广东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对象。

  5月9日,广东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环监局局长周全公开表示,2012年,茂名石化100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项目就已经由广东省环保厅挂牌督办,但由于该项目未能落实原国家环保总局对其环评批复要求,且其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今年仍继续挂牌督办,解决期限为2013年12月31日。

  对于广东省环保厅对茂名石化开出的又一道“期限令”,本报记者致电茂名石化安全环保部部长古才荣,但对方以不是发言人为由拒绝回应。

  事实上,茂名石化百万吨乙烯改造工程背后隐藏的监管执行环节堪称复杂,茂名市政府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茂名石化周边居民的搬迁及改造工程均交由茂南区政府负责。但熟知当地情况的知情者向本报记者透露,“当地数百名居民因为土地征用费等问题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已经持续拉锯了几年,始终解决不好。”

  中石化此前遗留下的环保之踵尚未解决时,新的污染问题又再次出现。

  环保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自2013年以来,中石化西安分公司、中石化金陵分公司,以及中石化位于重庆的渝辉油料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皆被发现存在污染问题。“其实当地环保局都不同程度地要求过中石化对污染问题进行整改,但效果甚微。”

  隐形的“权力博弈”

  当一家央企在行政监管上遭遇地方政府时,一场隐形的权力博弈也随之拉开。

  来自广东省环保厅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存在违法超期试运行、排污违规等问题的企业中,中石化就有三家子公司赫然在列。

  2012年9月,环保部组织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对广东地区进行检查时,广东省环保厅监察局局长周全则在反馈会上直拍桌子,厉声斥喝:“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

  “由于是央企,像中石化这样的公司在地方政府进行投资时,在土地征用、环保等政策批复上都明显享有特殊优惠,不仅仅是中石化,这种情况其他大型国有企业也层出不穷。”上述环保人士说。

  事实上,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涉嫌占用农地便是案例之一。记者了解到,2010年5月,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爱国村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曾与人签署了一份土地长期租用合同。但随后,村民外租的土地则变转至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的催化剂厂,变成了工业用地。

  今年2月,在接到当地居民举报后,淄博市周村区国土资源局曾前往当地,随后经确认,违法占用爱国村村民土地的企业主体为中石化旗下催化剂厂,占用土地总数为24.59亩。

  经当地国土部门确认后,4月12日,中石化旗下催化剂厂一份文件指出,中石化催化剂齐鲁分公司竞得编号为370306002012329000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这一交易记录在当地国土部门的公开信息中则无据可查。

  来自中石化催化剂厂的确认文件中指出,土地坐落在周村区中催化剂公司以西,邹平县临城镇古城村耕地以北,土地面积为24.59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424.6元,总价为696万元,其中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单价为每平方米171.6元,总价为281.29万元。

  但对于这一土地性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土地储备交易科科长陈杰则表示,目前,这块土地的相关手续只有一份征地批文和一份成交确认书,其他诸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供地程序都没有,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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