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3月22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三地(迪拜、布伦特、辛塔)原油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已达到-4.34%,突破了我国油价下调的红线。这意味着,随着近期国际油价的下跌,3月底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基本成为定局。据测算,此次国内油价下调后,北京、广州等地区油价有望重回每升7元的时代。 这次“基本成为定局”的降价,将是今年内首次油价下调。“首次”往往会吸引更多“眼球”的关注,但目前市场及舆论更关注的是,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会随之出台。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主要依据是2009年5月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定价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积极作用是,实现了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的有条件联动,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使其与国际油价接轨。但该机制的缺点也十分突出,首先,价格调整周期过长,22个工作日再加上节假日,其实就是一个月的时间;其次,这一机制设定的4%国际油价变动幅度也过大。由于这两个缺陷的存在,造成国际油价变动不能及时反映到我国成品油价格上。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国际油价的变动幅度已达到了4%的调整要求,但在“22个工作日”的限制下,国内油价还是在高位按兵不动;而当“22个工作日”终于熬过去时,国际油价往往已经出现价格反弹,其变动幅度已经收窄,于是,国内消费者只能是空等一个月,最终油价纹丝未动。 此次舆论对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出台,形成强烈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3月6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发改委现在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一是将调短周期,使其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二是准备取消4%的幅度限制,按照一定的周期,该调就调。 此次3月底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目前舆论普遍认为“已成定局”,但对国家发改委能否迅速推出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早在2011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曾对媒体透露,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望于2011年内出台,但最终因成品油价格调整牵涉问题广泛,相关改革被一再延迟。 预期中的新机制将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这也意味着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将“贴得更紧”,届时国际油价的上涨,对国内物价尤其是上游产品价格,将带来更为明显的涨价压力。例如,目前运输成本占我国物流企业成本的70%左右,而油价成本占运输成本的约一半,油价变化对其影响可想而知。由于我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缺乏话语权和定价权,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行后,国际油价一旦出现暴涨暴跌等极端情况,在油价调整的传导下,影响我国物价稳定的连锁效应将可能发生。 总之,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应尽早推出。这是对现行机制缺陷的必要修正,可望使我国成品油的定价更为透明,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是,新的定价机制也要为平抑国际油价非理性的波动,提前预制好“防火墙”,以维护包括成品油价格在内的物价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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