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用两个量化指标明确了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一是“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二是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 为了达到15%的目标,只能通过显著提高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来完成。可是,我国目前是“股强债弱”,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不能继续让股市“千斤重担一肩挑”,改变“股强债弱”是国内资本市场走向成熟必须经历的过程。另外,如果让企业像完成任务那样在股市中去发挥直接融资功能,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融资过度及圈钱倾向,将导致市场本身严重受伤,过去10年上证指数的“原地踏步”与直接融资过度依赖股市有重大关系。因此,未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潜力在我国的债券市场。 当前,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债券市场正在成为我国社会融资体系中的重要支柱,目前已形成了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共同参,政府债与信用债共同发展的格局。 近年来,我国的债券市场有很大的发展,但跟一些比较成熟的金融体系相比,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发育的深度等还有相当大差距。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债券市场规模偏小。2011年末,欧元区、美国、中国的GDP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18.8%、21.5%、10.1%,而债券市场市值占全球债券市值比重分别为19.98%、37.93%、4.48%,显然我国债券市值占全球比重远低于GDP所占比重。如果以债券存量规模占本国GDP比重来衡量一国债券市场规模的话,那么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一般都大于100%,而2011年末我国的这一指标仅为47%。
二是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债券产品依然是以政府债为主,公司信用债尤其是高收益类债券发展滞后,这与合理的结构还有很大的差距。2011年末,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仅占到债券市场总余额的23%,而在成熟市场中这一比例大都在60%以上。高收益债券市场几乎处于空白,而美国市场上高收益债券占全部公司债券余额的1/4
左右。 三是市场创新不足。如果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债券市场存在创新过度话,那么我国债券市场则表现为创新不足。在发达国家,证券化产品是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债券市场上证券化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至于债券远期、国债期货等衍生产品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这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 四是政府监管体制分散。由于我国对债券市场是实行多部门监管,常常会有各部门监管分工不尽合理、责权边界模糊等现象出现,这样就会导致债券发行标准、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不利于控制风险。 为了解决以上诸多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应在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产品创新和改革监管体制。具体要做到:第一,大力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大力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对于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丰富市场投资工具、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着力扩大证券化债券试点。证券化债券是成熟市场中常见的债券类产品,在市场占有相当的比重,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化债券余额占全部债券余额的比重还不及1%,因此要扩大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特别是银行按揭证券化试点,从而能更好地满足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和丰富投资品的需求。第三,改革和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制。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及做法,构建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债券发行和交易等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能尽可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消除体制性障碍,实现债券在不同市场间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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