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了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近日,有媒体曝出,在福建、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年初“粗线条”制定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甚至乱花钱、违规花钱现象。组织考察借机公费旅游、大操大办豪华年会、滥发年终福利……形形色色的花钱方式触目惊心。 而此前,中纪委、监察部下发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该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 尽管如此,突击花钱现象还是出现。突击花钱指的是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究其原因,在我国《预算法》还不太完善的前提下,如果有部门上一年的预算没有用完,那么该部门就有可能被认为预算过多而被削减预算,为了预算不被削减,在岁末年终“突击花钱”就成了各个单位必须处理的一件大事。 而且,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地方政府宁愿大手笔花钱,也不愿精打细算地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省得越多拿得越少,花得越多要得越多。
“不花钱就是蠢材”早已成为官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突击花钱表面上是政府烧钱,实质上是官员滥权。专家建议,要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确保将公共财政用在“刀刃”上。并且,需要在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年终制定支出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要使用预算权力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代表人民管好“钱袋子”。 事实上,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一些单位虚报预算支出的现象时有存在。正是政府预算的粗放式管理,为突击花钱提供了资金来源。因此,要防止突击花钱,还必须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入手。
《预算法》修订不只关乎财政技术,还能成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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