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但记者在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变相“突击花钱”:组织考察借机公费旅游、大操大办豪华年会、滥发年终福利,年底到商店、酒店先花钱开发票,等来年再实质性消费……形形色色的花钱方式令人触目惊心。(1月3日
新华网) 尽管到每年年底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突击花钱,比如,财政部日前针对突击花钱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事实说明,各种禁令在不少地方实际上变成了摆设,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约束作用,突击花钱继续以各种名义存在,并且很猖獗、很腐败。 突击花钱之所以成为“顽疾”,除了一些客观原因之外,比如“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这样的预算机制不合理等,主因还是年初预算这一关没有把好:一方面,年初预算“粗线条”、预算资金过多,预算申报止于大的门类,不够细化和具体;另一方面,预算编制和层层审批环节粗糙,给某些部门和人员创造了乱花钱的机会。 年底变相突击花钱的某些方式,年年都在重演,在民间广为流传,但由于我们的惰性、监督意识不强或者拿不到公务员乱花钱的证据,所以,难以发挥出监督作用。而掌握相关证据的人员,由于是公务员乱花钱的利益关联者或既得利益者,自然不愿披露证据。监督疲软,加剧了突击花钱的惯性。 让人失望的是,还有一些人为年终突击花钱进行辩解,例如,财政部某专家在回应年末突击花钱时称,突击花钱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并称“日本也是如此”。试问,用公款买购物卡,开的一般是“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笔墨纸张”之类的发票,难道不算违规吗?再问,是为公务员乱花钱辩解,还是为自己利益辩解? 总而言之,突击花钱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现行制度残缺;二是各种监督失守。现行预算制度明显不完善,而备受瞩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立法已经多年,至今仍无确切消息,预算编制改革自然无从谈起。监督方面,无论是各级财政部门还是各级人大代表,都没有把好审批关。再加上纳税人在日常难以发挥监督作用,突击花钱自然猖獗。 其实,财政预算过于宽松导致的“钱多”,不仅反映在变相突击花钱方面,还反映在政府消费占财政收入比例过高。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透露,“我国政府消费占财政收入比重为20%左右,而日本仅为2.8%左右”。而监督程序的疲软,不仅反映在某些预算把关人员缺少预算知识,没有用好自己手中的表决权,还反映在某些把关人员对预算案不负责任。如此,预算审批就为乱花钱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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