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下沪深股市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会发现退市的标准正向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按2001年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退市标准实际就一条:连续亏损三年暂停上市,再亏损一年终止上市。但就这一条,已把相当一批上市公司逼到了退市悬崖。只是这一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规定执行的结果,却引来了上市公司诸多应对策略,最典型的就是“二一二”,连续亏损两年弄出个一年盈利来,哪怕每股盈利不到一分钱,接着就又亏损。不连续亏损的公司有的比连续亏损的公司业绩还差,如资不抵债的,业绩造假的,早已停工停产的等等。经多年酝酿讨论,集管理层和民众智慧之大成,2012年正式实施的主板、创业板退市标准就充实了许多,退市标准达到了十条以上,不但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指标,更为可贵的是引入了市场化退市指标: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之所以说这两个市场化退市指标可贵,是因为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等都是说明公司经营已陷入了大麻烦,而这两个指标则不一定说明公司经营怎么糟了,让这类交易量剧减的公司退市这一条,给了我们极大的启发。它提出了一个问题,退市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笔者认为,退市最大的作用是优胜劣汰,净化市场,从而提高整体上市公司的质量,提高股市的投资价值。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股市投资价值的基石,股市的投资价值是股市最根本的生命力所在。把经营退化的公司淘汰出局,是提高股市投资价值的需要,而把那些已不再具备投资价值的公司赶到其他市场如场外市场,也是提高股市投资价值的需要。 沪深股市除了经营糟糕的公司,以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盈利能力,长年不能给投资者真金实银的回报,但这些公司却也不够退市标准,不妨称这些公司为“鸡肋”公司。对这些“鸡肋”公司应该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促使其兼并重组使其重生或使其消失,这是市场已经在做的,只是做得还很不够。而那些不实行兼并重组的公司又怎么办呢?利用市场化的退市指标令其退市,给我们开了一条新路。笔者以为,我们的退市制度应该向这种方向发展。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收盘价低于面值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投资者对这些公司已失去了兴趣,没了信心,或者说已把它们抛弃了。同样我们可以用其他的市场化指标来令这一类型的“鸡肋”公司退市。比如对于连续多年拒不实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可以规定连续五年不现金分红的就退市。在美国的主板市场,就有五年不分红即退市的规定。还有,我们可以规定破净的公司退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就退市。这必然推动公司及时回购股份提升股价,或加大现金分红减少公司净资产。此外,笔者以为,还可考虑引入市价和市值的指标:先划出小盘股、中盘股和大盘股的标准,规定小盘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低于3
元者退市,中盘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元者退市,大盘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者退市。当然,还可以按创业板、中小板、主板来规定最低市值的退市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