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近日,卫生部发出通知,收回2011年新增三级医院的牌照,并要求各地规范医院评审工作,防止出现医院争级上等,搞形式主义。不过,媒体在批评评级不规范的同时,也表达了对县医院及镇医院冲三甲的不以为然,似乎县镇就不该有三甲医院。 在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里,三甲医院应该建在城市,而且最好位于人口流动性大的商业区域或市中心。这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于从商业主义角度考虑问题,认为将大医院建立在城市,“生意”会比较好,城市人群消费能力也比较强,医院好“赚钱”。 如果你承认生命是平等的,城市居住的人和在边远地区居住的人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是同等重量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那么,为什么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总会习惯于城里的人才有资格近距离享受到最好的医疗资源。乡村里的人只能与三甲医院这些优质的医疗资源绝缘,生病的人总要经过长途跋涉,进城之后,才能得到这种帮助呢? 一样地位的公民,为什么照一个“CT”,做一个稍微高难度的手术,看一个专科医生,城里人就可以在家门口得到这种资源的帮助。而在乡镇居住的人,为什么总需要耗费半天甚至是一整天的时间,赶往城市才能如愿以偿? 城市人口多啊,小则有上百万人口,多则上千万。一个县,可能才几十万人口,一个乡镇也许才几万到十几万人口。你总不能为了满足你们这些少数人的需要,而“牺牲”我们大部分人吧?这样貌似正确的想法可能是错误的。生命本来就不应该用数量来衡量。难道只因为城市人口多,就有足够的理由放弃对边远地区公民的生命责任吗?为了10条生命的责任,而放弃5条生命的责任,这种理念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正确的选择应该是,任何一条生命都不应轻易放弃,需要给予同等的尊重及待遇。作为政府,哪里最缺医疗资源,就应该想尽办法,尽量满足这种生命需求,而不是对眼皮下这种医疗的“马太效应”视而不见。优质的医疗资源不能都被过度集中与垄断在城市中心,主要为高收入者服务,即使再过剩,也不愿意分一杯羹给边远地区。 医疗是一种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是一种社会必需品。如果完全将其交给市场来决定,根据消费力和利润来决定资源配置及流动,这必将是不公平也不正义的选择,会制造出更多生命的不平等及社会隔膜。作为管理者,应该尝试给县医院及乡镇创三甲医院提供更多的帮助,包括人财物的投入,确保边远地区也有能力创办出一批三甲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医疗服务,建立一道牢固的生命屏障。 如果有人要问,将三甲医院建立在郊区及乡镇,医院不是要喝西北风吗?还是回到那个原始问题,建公立医院难道是为了赚钱而建的吗?在救死扶伤这件事情上,如果最先想到的总是钱,遇到的问题总是钱的问题,足以印证公共服务过度市场化的影响之深。如果没有钱,救死扶伤就要被放弃,生命权就应该为创造经济利益而牺牲吗? 医疗是一种基本生命保障,是一种人的基本需求,而不是生意。真正明白这一点,我们才能明白,三甲医院未必就一定要全部建立在大城市及市中心,更加均衡地分布,让更多生命都能受到优质医疗资源的眷顾。如果自上而下都能意识到这一点,才不会觉得“乡镇创三甲医院”只是一个笑话。至于评“三甲”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种种乱象,那确实应该进行规范,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县镇等基层医院追求医疗质量上档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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