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方面不遗余力,采取了空前有力的措施,也高度重视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前不久在谈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问题时强调,要保质按期完成,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分配,创新机制实现持续运行,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转化为惠民成果。 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突出地位,是由我国的国情和民生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应该看到,一段时期以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房价也持续攀升。与此同时,中国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的困难也逐步加大。在百姓衣、食、行问题基本解决的情况下,住房一时间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头等大事。居高不下的房价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矛盾凸显,而保障性住房建设则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 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兑现自己的承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赢得最广泛的信赖。 其次,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中央的重大决策,具有惠民生、稳房价、扩内需、促发展的多重作用。民生连着内需,连着发展,连着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可以拉动消费,又能增加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行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都有促进作用。现在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5000美元,人民群众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求日益增长,民生领域巨大的内需潜力会持续加快释放。加大民生投入,本身就是结构调整,是转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对经济转型意义重大。 有关数据显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显提速,“十一五”期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2011年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比上年增长70%以上,创历年之最。截至2011年底,全国约3000万户,将近1亿住房困难居民获得了住房保障。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十五末”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值得关注的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量大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监管难度很大,难免会在规划设计、质量监督、配租配售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近来在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之下,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保障性安居工程所取得的成绩仍然是主要的,是有目共睹、不容否定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既不足以掩盖总体成绩,更不应成为质疑这一政策的理由。与此同时,正视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应当成为我们今后更加坚定不移地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础和保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当前,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将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举全国之力将这一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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