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保障性住房可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2-06-1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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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18日表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可相应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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