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召开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可以想见,在今后的中国语境中,“创新”将会在很长时间内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所有领域里炙手可热的“热词”。 其实不独我们中国,当今世界,“创新”也是各种语言文字、各种不同类型经济体、乃至各个行业和企业中的“热词”。苹果、谷歌和宝洁这三种截然不同类型的公司,在其最近的年度报告中分别提到创新22次、14次和22次。但更有意味的是,深度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公司所说的创新,并不是真正的创新,而只不过是寻常的进步,甚至根本就是幌子! 公司标榜创新的目的显而易见:一是在资本市场上圈钱,提升股票价值,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在消费市场上促销,提高企业美誉度,可算一种变相营销手段。不管这些公司的创新成果到底怎样,它们都或多或少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起码没让自己在当前的创新浪潮中显得落伍。 一个国家的创新却要复杂得多。掀起创新热潮是必要的,让国民、企业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创新也是应该的,但似乎总还是缺了什么?对了,建设创新的制度环境。 举一个貌似不是那么贴切的小例子吧。 近期网上关于动画片《戚继光英雄传》的评论沸沸扬扬。号称投资1200万元制作的“史诗巨制”,质量之低劣让人惨不忍睹,甚至比不过业余网友制作的画面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其根源在于动漫制作不是走市场,而是看政府。说白了,不是赚市场的钱,而是赚政府的钱!为了建设“文化强国”,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省份都有专门的动漫产业扶持政策,包括播出补贴:一般二维动画片在地方电视台播出可获得每分钟500到1000元的奖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则可以获得每分钟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三维动画奖励还要加倍。笔者在各地调研中,也曾去过多个动漫产业园,说实话,实在是不敢恭维,基本成了圈地、盖楼、发补贴、要政策,至于动漫产品,只不过是个噱头,或者是个钓饵。于是乎,我国目前已有了20万分钟的动漫年产量,超过日本成了世界第一,但质量和影响呢?业内人士都羞于提及!终极评判是:如此巨量的动漫产品,根本就没有观众愿意看。连号称要“用票房说话”的《戚继光英雄传》,刚刚在省内上映即匆匆下线,典型的“假上映”,自己掏钱去看的观众是否有10个都得打个问号。我女儿就是个动画迷,但那些低劣的动漫产品对她毫无吸引力,更别说影响了。 从文化创新来说,最重要的是创作自由、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所谓的财政补贴、土地优惠。可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恰恰搞颠倒了:创作自由限制多多,真正有思想、有内涵、有创造力想象力的优质产品创作不出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好的动漫产品马上就被盗版淹没,创作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实现;而那些财政补贴、土地优惠,却又成了官员寻租、企业渔利的工具!就我所见,以及目前动漫产业的发展现状也都表明,各级政府投入的数以十亿计的财政经费和其他资源,根本没有产生想象中的正面效应,弊大于利。 其他领域中的创新不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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