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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作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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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支持一批专注于服务小微、服务三农、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优秀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上市发展,是提高我国金融体系小微企业服务能力的现实途径,也有利于促进A股上市银行的多样化,为希望把握银行业发展趋势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对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上市,目前仍存在不少争议。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多已市场化经营多年并改制上市,资本实力和业务能力都较强,近年在政策推动下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为此,要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上市,需厘清下列问题:(1)城商行、农商行在小微企业金融上的作用有多重要、上市规模扩大后是否仍将专注小微企业金融,推动其上市是否有必要性?(2)城商行、农商行的盈利性、成长性和综合风险状况如何、能否给投资者创造价值,推动其上市是否有可行性?(3)城商行、农商行数量众多,应采用哪些上市择优标准? 为研究上述问题,我们近期对甘肃、江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等地的多家城商行、农商行进行了调研,初步调研发现如下。 一、一批城商行、农商行较早定位为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已逐步发展出各具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运营方法,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长期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在大银行较侧重服务优质小型企业、民间金融还需规范的现阶段,城商行、农商行长期、规范、全面地服务小微企业,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显著,作用不可替代。 调研发现一批城商行、农商行较早转向小微企业和经营类零售客户,已发展出各具特色的商业性小微企业金融运营方法,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高,多家城商行、农商行近两年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50%~80%,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于主要经营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城商行、农商行小微企业金融的业务发展历程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况是主要经营地的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较早,因此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在创办之初就以小微企业和经营性零售客户为主。 代表银行如东部某城商行。该行主要经营地批发市场发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众多,而该行1988年成立之初只有10万元资本金,内外部条件决定了该行从成立起就以地方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并在至今的20余年内始终坚持“额小、面广、期短、高效”的业务理念。截至2011年9月末,该行各项贷款余额314.14亿元,有余额贷款户6.2万户,户均贷款额43.62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户占到所有贷款户的92.68%,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5.93%。 第二种情况是随着当地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以及我国银行业从规模竞争向差异化竞争的转型,地方城商行、农商行从大中企业客户逐步转向中小微企业客户。 代表银行如西部某城商行。该行主要经营地铁路干线密集,在此布点的经贸类企业能覆盖甘青宁、甚至陕西,因此不少江浙等地商人都来此经营批发代理业务。而在该地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也分离出一批制造业中小企业,为了给大型国有企业作配套和销售,也形成一批中小企业。该地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近年获得较大发展,该行也逐步认识到城商行的比较优势在于中小微企业金融,于是从2001年开始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 截至调研时的2011年10月末,该行已经形成钢材、沥青、医药、食品、水产、汽车、工程机械、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核心客户群,企业贷款余额257.84亿元,其中,中型企业贷款余额58.68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2.75%,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7.93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69.01%。 与城商行相比,农商行主要经营地通常为县级市,市场下沉通常更低。在县级市,优秀农商行近年来已发展为服务小微、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例如东部某农商行1997年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基层信贷人员为个私经济和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11年末,该行本外币信贷总量327亿元,其中农业及农户贷款余额16.57亿元,占全市的70%以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3.65亿元,占全市的40%以上。 调研发现不少大中银行近年也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但这一顺应政策导向的举措在短期内却可能有负外部性。部分大中银行由于缺少小微企业金融的专项能力和客户资源积累,在刚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时,往往试图走“争夺其他银行优质小微企业客户”这一捷径,导致部分优质小微企业获得了超过其驾驭能力的信贷资金,并进而盲目进入房地产等非主营业务领域,最终导致经营失败。 这一现象说明小微企业金融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低门槛业务。小微企业金融具有软信息密集、劳动密集的特点,是较典型的know-how型业务。虽然小微企业金融原理已基本是公共知识,例如各受访银行都提到了“眼见为实、交叉检验”等小微企业资信调查原理、以及“贷款审核较依靠实地调研与实时跟踪,信用增级以动产抵押、权利质押、联保为主”等业务组织原理,但如何结合当地的经济、人文情况具体运用小微企业金融原理,真正建立起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和信用风险定价机制,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经验积累是绕不过去的环节,客户资源的积累和业务人员的培养都需要时间和耐心。在长期、持续、商业性地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上,并不是资金雄厚者就必然拥有优势,而是在经验、专项能力和客户资源上有更多积累的成功先行者拥有较强优势。 我国银行业正逐步从规模竞争转向差异化竞争;大银行拥有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多元化服务优势和渠道优势,会更倾向综合金融战略,在小微企业金融上会侧重服务优质小型企业;而民间金融尚需规范,未成气候。在现阶段,一批城商行、农商行既能主动依据自身比较优势持续、全面地服务各层次、各领域小微企业,又受到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运作较规范,是发展普惠式金融的稳定力量和重要力量,作用不可替代。 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已较成熟,小微企业密集的客户结构并未显著增加优秀城商行、农商行的风险。 调研发现,受访城商行、农商行小微企业贷款近年来表现出收益较高、风险可控的特点,贷款利率通常高出同期大中企业贷款利率1至2.5个百分点,不良率则持续下降并保持在1%以下。这可归因为三层风险保护。 第一,在小微企业金融上经验较丰富、市场垄断地位和客户控制力较强,不良贷款可控,发生不良也有处置能力。 首先,小微企业并非没有风险应对能力,小微企业固定成本低、经营灵活,遇到经营困难时能较快地通过减员减产、转换市场等方法进行调整。而城商行、农商行对当地小微企业较熟悉,还能对小微企业优中选优,风险进一步降低。 并且城商行、农商行在当地小微企业信贷市场通常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对当地中小微企业的控制力较强,贷后管理到位。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通常不大,小企业主会动用个人甚至家族资金偿还贷款,以保持在当地的融资信誉,银行贷款风险由此进一步降低。 第二,聚焦小微企业是符合城商行、农商行比较优势的战略,贷款利率通常高出同期大中企业贷款利率1至2.5个百分点,较高的收益提供了第二层风险保护。 第三,优秀城商行、农商行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城商行、农商行大都由城信社、农信社改制而来,建立初期历史包袱较重、社会信任度较低,唯有不再出大风险、并且经营业绩良好,才能逐步清理消化历史包袱,赢得股东的信任和注资,获得后续发展。如履薄冰的经营环境迫使优质城商行、农商行形成了高度重视风险、锱铢必较的企业文化,发展出一整套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办法(表1)。此外,作为吸收存款类金融机构,城商行、农商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样,都受到银监部门严格的合规监管,这为城商行、农商行提供重要的外部风险管理。 当然,就整体而言,城商行、农商行由于知名度不高,损失吸收能力较弱,也面临着(1)吸存能力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2)资产配置较集中和成长阶段演变导致的盈利增长波动风险、(3)异地扩张初期财务成本效益不匹配风险、(4)应对经济严重衰退等系统性事件的能力较差等风险。 大型银行如同航母,小型银行如同渔船,渔船的抗风浪能力确不及航母,但若渔船就在自己熟悉的近海作业,风浪一大便及时撤回,那渔船倾覆的概率并不大。服务地方小微企业是城商行、农商行的比较优势所在,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已较成熟,因此,本文认为,城商行、农商行只要有高度重视风险的企业文化,能一如既往地依据比较优势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不因追求规模而在不熟悉的领域强行扩张,其风险暴露、风险管理及损失吸收能力总体是匹配的,优秀城商行、农商行的风险要低于一般公司、是可控可承受的。 三、城商行、农商行目前在客户覆盖面和服务能力上的空白点还很多,优秀城商行、农商行可通过客户成长、市场下沉、补充资本、异地扩张、与其他机构战略合作等获得多点成长。 调研发现,在原有区域市场上,城商行、农商行能通过跟随客户成长、以及进一步的客户细分和市场下沉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并能通过增资扩股、加强IT建设、争取更多的业务资质、与其他机构战略合作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从而获得进一步成长。 而异地扩张是城商行、农商行重要的成长路径。调研发现城商行、农商行的本地市场是逐步被压缩的。不论是东西中部,但凡区域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5大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年已陆续入驻,再加上民间金融的兴起,城商行、农商行在当地无论是高端市场还是低端市场的竞争压力都激增。异地扩张、寻找新的市场成为迫切的选择。此外,仅局限在较小区域内经营,也不利于城商行、农商行分散资产配置,风险较大。 城商行、农商行的异地扩张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管理输出模式”,即以特色经营模式对外输出为主要初始目的,力求基于自身在服务小微、服务三农上的能力优势与当地银行进行差异化竞争。管理输出型异地扩张的目标市场通常定在主要经营地周边,或者和主要经营地经济发展状况类似的地方,通常自派异地分行行长,这对城商行、农商行的人才储备是一个考验。 第二种是“能力提升模式”,即以提高服务能力、吸引人才、建立区域桥头堡为主要初始目的。没有业务能力的提高,城商行、农商行就处在只能培养客户、不能充分分享客户成长的不利境地。而在金融中心设点是城商行、农商行引进人才、学习同行经验、获得实践机会、最终提高业务能力的便捷方法。为此,能力提升型异地扩张的目标市场通常是中心城市,异地支行行长既有自派,也有在当地招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通常自派便于轮岗学习。 需特别强调的是,“管理输出型”和“能力提升型”异地扩张的关键差别并不是“到哪里”,而是“干什么”。 以东部某城商行为例。该行2007年开始确立“立足长三角”的异地扩张策略,至2011年底已经在上海、杭州、南京、福州等地设立7家分行。该行的异地扩张主要通过服务专业市场和商会、协会实施,力求将服务主要经营地小商品市场时积累的专业能力应用于异地的轴承、纺织、陶瓷、家居等其他经贸市场。为此,该行要求所有新设机构明确助市兴商、支小扶微的信贷市场定位,并向当地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送承诺书,保证其分行的小微贷款不低于特定比例,例如其2011年新设的上海分行和宁波分行的小微贷款占比就达80%。向中心城市、一线城市的扩张并未改变该行以小微企业为主的市场定位。 城商行、农商行由于主要经营地不同、资源和能力积累不同、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在如何扩大客户覆盖面和提高服务能力上必然有不同的措施和规划。为此,既应鼓励城商行、农商行深耕原有区域市场,不断下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也应支持其管理输出型异地扩张,并包容其能力提升型异地扩张,为城商行、农商行打开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四、上市能帮助城商行、农商行全面规范运作、显著提升品牌,并在补充资本、吸引人才上获得一个能和大中银行平等竞争的平台。由于比较优势所在,预计城商行、农商行在上市后较长时间内仍专注小微企业金融。 受访城商行、农商行普遍将上市作为重要的成长举措。 首先,上市过程有助于全面规范银行运作。 城商行、农商行在前期通常以业务发展为核心,但在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后,城商行、农商行必须及时启动规范化进程,否则业务的发展将失去内在支撑。银行的规范化是一个头绪繁杂、投入巨大的系统工程,受访银行多表示,启动上市,通过全方位达到上市条件的过程来进行银行的全面规范化改造,是对股东和员工的激励都很强、能又快又好地实现并持续保持规范化的良好途径。 第二,公开上市后银行品牌有望显著提升。 知名度不高、品牌认可度不强是城商行、农商行发展的巨大障碍,零售业务拓展和跨区域拓展时尤其如此。资本市场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广泛的社会关注为城商行、农商行提供了一个有公信力的展示平台,受访银行表示上市是有实力的城商行、农商行最好的广告,公开上市后银行品牌有望显著提升。 第三,在补充资本、吸引人才上获得公平竞争平台。 由于地处偏僻、知名度低、股份缺少流动性等多种原因,城商行、农商行在补充资本、吸引人才等资源获取上处于劣势。受访银行多希望通过上市,股东能拥有更多的受益途径、员工能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从而在补充资本、吸引人才上获得与大中银行的公平竞争平台。 上市能从多个维度助益城商行、农商行的成长,而本文认为,由于比较优势所在,城商行、农商行在上市后的较长时间内也仍将继续专注小微企业金融。 在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已经获得长足发展的今天,大企业的银行业务需求已不是小企业银行业务需求的简单扩大。大企业更需要的是银行的承销、理财、托管、供应链融资等多元化服务和渠道功能,小企业更需要的是银行的贷款、结算等较传统服务和资金提供功能,这实际上是两种不同质的业务需求。 在可预见的期间内,城商行、农商行要在多元化业务能力和渠道功能上赶超大银行是不太可能的。即便在贷款等传统业务上,首先,城商行、农商行能提供的资金规模还是远不及大银行;其次,大企业有较成熟的资金规划和用款计划,城商行、农商行更灵活高效的优势也不显著。因此,在较长时间之内,大企业业务都不是城商行、农商行的比较优势业务。 鉴于此,本文不否认城商行、农商行在资本实力扩大之后,为尽快实现资本收益,会更多开展能较快扩大规模的大中企业业务和同业业务,但因为小微企业业务才是城商行、农商行比较优势所在,因此,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预计城商行、农商行在上市后也仍将保持小微企业密集的客户结构,城商行、农商行所提供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量将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而扩大。
五、建议将“专注于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差异化发展、在区域金融市场有竞争优势”作为城商行、农商行上市的首要择优标准,支持特色鲜明、质量精实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发展。 综上所述,在大银行更侧重服务优质中小企业、民间金融还尚未规范的现阶段,推动一批既主动依据自身比较优势持续、全面地服务各层次、各领域小微企业,又受到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运作较规范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是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助力普惠式金融发展的现实途径,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而优秀城商行、农商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已较成熟,近年来不良贷款率下降较多、合规经营程度普遍提高,将来还可通过市场下沉、客户细分、补充资本、异地扩张、与其他机构战略合作等方法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推动其上市也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当然,城商行、农商行客观上也存在吸存能力不足、盈利增长波动较大、应对经济严重衰退等系统性事件的能力较差等风险。应该看到,支持一批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可能会有一定风险,但从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这一举措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承担一定风险是值得的,也是必须承受的。况且城商行、农商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样受到银监部门的严格监管,优秀城商行、农商行的经营风险是要低于一般上市公司的。 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上市,总体上是风险可控、本小利大,有利于弥补我国金融体系小微企业服务能力的不足,有利于促进A股上市银行的多样化,为希望把握银行业发展趋势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1)将“专注于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差异化发展、在区域金融市场有竞争优势”作为城商行、农商行上市的首要择优标准,申请上市的城商行、农商行,其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或涉农贷款占比应较高,在主要经营地小微企业贷款或涉农贷款的市场份额应居于前列;(2)不设置绝对规模要求,避免城商行、农商行为规模达标而将更多资源用于拓展大中企业业务和同业业务、或盲目跨区经营,并鼓励城商行、农商行在IPO时按最低比例发行股票,不以支持规模扩张作为主要上市目的;(3)结合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规定,设置持续监管达标的年限要求,同时也要从实际出发,不设置过长的年限要求,不因过度追溯历史问题而影响现实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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