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会所争执,真的是无解吗?
2012-06-07   作者:陈文锦(浙江省文物局原副局长、杭州西湖申遗专家组组长)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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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披露了杭州西湖边金庸先生捐赠的“云松书社”被改作带有会所性质的营业场所的新闻,随即引起了境内外各方人士的关注。
  事实上,西湖有关会所的争议,已经不止一次,最后的结果总是,被曝光的会所被迫整改或做出让步,媒体则以这样那样的原因见好就收。双方鸣金收兵,各自得胜回朝。而私底下,开办会所的暗流依然波涛汹涌,没有停止的迹象。民间有人统计,现在西湖风景区的各种会所恐怕已有几十家之多。
  对西湖边的会所,实际上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意见,即肯定派和否定派。肯定派认为,西湖经过多年整治,一些腾空的房子,不适合用于文化陈列和经营服务的,办会所是一个“双赢”的格局,管理部门增加了收入,有钱单位找到了适宜的休憩之处。否定派认为,这是蚕食公共资源,借“开放、搞活”的名义将风景资源的利益私有化、部门化。每当媒体曝光西湖会所问题的时候,肯定派采取低调应对,以“不知情”自居,进而则让下家出面道歉,赔不是。风头一过,一切依然故我。否定派虽然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但缺乏权力的支撑,实际上是一事无成。如果不愿当宋江,时间一长,也就人困马乏,只好不了了之。
  笔者作为否定派的一员,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个问题几年下来,各说各话,基本无解?窃以为,包括西湖在内的风景区出现的“会所热”,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深层次的经济原因。肯定派作为既得利益者,当然不会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至少在我们国家完成向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成功转型以前,这种既得利益至上的局面很难有实质性的改变。
  那么,在当前阶段,会所问题真的就无解了吗?也不是。我想,能否改变以往“非黑即白”的习惯性思维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条中间的道路,以作为现阶段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
  这个办法就是“适度、可控、透明、公开”这八个字和规范化管理的原则。这虽然不是全面彻底解决会所问题的良方,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矛盾,把矛盾限制在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框架以内。说好听点,这是从实际出发;说难听点,这是折衷主义。但不管怎样,提出来讨论讨论总是可以的。具体的做法可以归纳为下面三条:
  一,前期充分认证。既然主管单位认为有些房屋既不适合做文化展示,又不合适做向广大游客开放的服务设施,那么,就应该对它们进行必要的认证,以证明主管单位所说不虚。另外,具备这些条件的房舍应该是不多的,所以必须实行总量控制。至于认证的方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专家论证,也可以网上公示。只要杭州老百姓没有意见,就不必一定要请专家论证了。这样,我们这些“专家”也可避免因论证而有向主管部门叫板要权的瓜田李下之嫌了。
  二,过程透明公开。对于拟作为会所的场所,一律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争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现在,由于会所尚未“除罪化”,会所的转让承租基本上是私下进行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暗箱操作的许多弊病。承租时间、承租价格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高低落差很大。有的几经转手,滋生很多寻租的空间。这些都是从台面上就可以看到的问题。
  三,严格监管程序。现在出让的会所,理论上主管单位也可以监管,但实际上很不到位。所谓监管实际上沦落到要经营单位少惹事、少添麻烦的境地。有些租赁单位,自恃财大气粗,加上没有明确的约束,对现有建筑肆意进行幅度很大的改建和装修,有的破坏了原有的空间布局,有的把原有的装饰全部扒掉,换成自己喜爱的新花样。这次媒体披露云松书社把金庸捐赠的图书和金庸用过的家具全部搬出书社另作他用的情况,就是触目惊心的例子。
  所以真正的监管,应该把对建筑、环境、室内陈设、装修等要素纳入监管体系,并订立严格的惩罚措施。主管部门如果失职,也应当承担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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