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手段杜绝“网络侵权”
2012-03-20   作者:马洪超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该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事的起因是,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或免费下载,且苹果公司并未支付作家相应报酬。
  苹果并非著作、网络著作侵权第一人。在此之前,谷歌公司和百度文库等也曾因为类似的侵权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并在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后纷纷表示整改。作为一家国际知名公司,苹果公司也应该对作为其应用程序下载和交易平台的应用商店进行严格审查,明确相关上传程序和产品的版权责任,以杜绝各类盗版侵权行为。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以及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阅读终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世界范围内出版发行形态正从纸质出版发行迅速向数字出版传播转变,一些出版发行公司和相关营销商也纷纷采取应对之策。近日,大英百科全书公司就向外界宣布,在全球具有权威性的、出版历史长达244年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停止推出纸质印刷版,但将继续提供电子版本。在此之前,我国的一些网上商城也开始进行电子书销售。可见,如何更好地保护相关著作电子版的知识产权,进而保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创作积极性,激发社会整体创造活力,已经成为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去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问题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明确了定罪处罚标准。根据该《条例》和《意见》,相关作家可通过有关部门,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需要指出的是,仍有不少个人和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意识淡薄,乐于享用“免费的午餐”,盗版侵权行为易发的根源正在于此。盗版侵权的危害在于,它不仅使相关作家的合法收益受到影响,更容易使人们变得依赖于“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从而丧失自身的创新能力。因此,无论是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每一个人知识产权的角度,每一个人都需要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创新能力培养。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汉口银行称“假担保”事件报道失实 将采取法律手段 2011-04-08
· 国资委支持央企用法律手段维权 2009-09-08
· 以法律手段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2007-02-27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